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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常见纠纷案例分析

2009-09-27 来源:本网统计 点击数:49968

 

十、自驾游事故引起社会关注---发生在北京的一起惨案

“十一”期间,一起8死5伤的惨痛交通事故让驾车出行的每一位北京人都绷紧了“神经”,由于这起发生在内蒙古卓资县境内的交通事故涉及到一支北京远征内蒙古额济纳旗自驾游的车队,因此在京城引起很大的反响。

事故发生后,本报没有对整个事件进行立即报道,而是在实地调查采访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挖掘整个事件。

此事件一一沉淀后,我们才仔细梳理这起惨痛事件,希望从中吸取教训。这起重大事故的影响并不单单是一起事故,它也对北京的自驾车旅游产生深远的影响。

和往年的“十一”长假一样,每到这个节日,北京的一些汽车俱乐部、个人都会忙于驾车出行旅游,而今年,组织自驾车旅游的汽车公司、网站、汽车经销商及汽车俱乐部不在少数。

作为北京目前最的北京蜂鸟汽车俱乐部,当然也很早就安排了今年的自驾车出行。

9月初,活动部杨大鹏就开始筹划今年的出行路线,在一些俱乐部会员的推荐下,“远征内蒙古额济纳旗”开始在会员网站上公布出来了,半个月时间,就有十几个会员积极响应,粗略一算,七天行程,带车会员每人1280元,不带车的外加1000元。

10月1日早7点,这支由18人、10辆车组成的车队就从北京出发了,但谁也没想到这次驾车旅行天就成为噩梦之旅。

在中午1点多钟时,车队在内蒙古兴和县进行了第二次休整,并在县城吃了一顿便饭。“当时我们没有在意是否有车在吃完饭后换了司机,大约在2点半左右,车队出发赶往呼和浩特市。”负责此次车队组织的杨大鹏回忆说。

“大约在5点多,我开的头车拐了一个弯后,得到后车的通报,有车出事了。但当时我看到第二辆车——2020S仍在我的视线里。”杨大鹏说,“等我掉头回来时,事儿已经发生了。霸道冲入逆行,撞了两辆夏利!”

“我看到,排在第三辆的霸道4000由于撞击已经翻入逆行道右边的沟内,车主侯荣芹在车外躺着,她10岁左右的儿子的胳膊受伤,同车的陈晨(后来确定车当时是由陈晨驾驶)在旁边站着,面对眼前发生的事情,他被吓蒙了。”杨大鹏说,“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当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事故现场,一辆红色两厢夏利在被撞击后横在路上,又被随后赶来的三厢夏利拦腰撞击,辆车内的8人中有6人当场死亡,一人在抢救途中死亡,一人轻伤;另一辆绿色三厢夏利的6名乘员,一人在抢救途中死亡,重伤一人,轻伤一人。

对于突如其来的事故,每一个人都被眼前的情景吓坏了。一些胆子大一点的会员和随后赶到的交警一起抢救伤者,在道路上拦截抢救车辆,其中2名重伤员被连夜送到乌兰察布盟医院救治,还有1名伤者因伤势较重不宜搬动,送往当地医院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由于事故重大,司机陈晨当场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车队返回北京。

在抢救完所有伤者后,已是晚上六七点钟了,留下一辆车看护现场,其余8辆车连夜赶往呼和浩特市。第二天,在征求所有人员的意见后,车队返回北京,结束了这次驾车旅行。

“真是一场噩梦之旅,我们一些会员被现场发生的事情吓呆了,谁还有心思继续旅行,后来一商量,回北京算了。”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会员说。

“这件事影响特别大,许多玩车的朋友都知道了。”另一位会员说,“这次旅行给每个人都留下了难以‘忘却’的记忆,陈晨被拘留、车主侯荣芹和她的孩子住在呼市医院,另有杨大鹏等人在当地负责处理后事。”当地交通部门认定,陈晨应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卓资县交通大队在当天17时35分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最终判定驾驶员陈晨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卓资县交通大队认定,10月1日17时10分,驾驶员陈晨驾驶的京-Z9748丰田霸道4000,在由东往西行经110国道405公里+60米处时,由于疲劳驾驶,判断失误,驶入逆行,与由西往东行驶的由呼和浩特驾驶员杨杰驾驶的蒙J-11807两厢夏利相撞,导致被撞后的蒙J-11807又与尾随其后的由西往东行驶的包头驾驶员王永斌驾驶的蒙B-Y1960三厢夏利车相撞。造成8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三辆车全部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11月15日,记者在卓资县交通大队事故处理厅看到,虽然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是当时分析整个交通事故的分析图仍然还保留在一块黑板上,一位交警依照这个分析图,给记者还原了当时车祸现场的一些情况:当时天气状况良好,由东往西行驶的车辆有一些逆光,陈晨驾驶的霸道4000在正常行驶过程当中,突然驶入逆行,其左前侧与在其车道正常行驶的两厢夏利左侧撞击,撞击后,由于霸道在刹车的同时往右打方向,造成车辆侧翻入路边的沟内,两厢夏利向后横向推移,致使尾随其后的三厢夏利前部与两厢夏利右侧面发生撞击,造成8死5伤的惨痛后果。

陈晨:我不是超车

事发后,陈晨在回忆事故发生的经过时说:我们车队有10辆车,我是第三辆,我与第二辆的距离为500-700米,我与第二辆车之间没有同方向的车,当时我在正常行驶。这时我发现距离我200米的对面车道上的一辆车突然往我这条车道拐了一下,我估计它过了中心线约半个车身,于是我就把我的车子开到逆行道上,同时我从反光镜看了一下我的车后边是否有车,当我返回头时两车已经在逆行道上撞上了,撞了以后我的车就翻入路边的沟内了。

当时在副驾乘坐的侯荣芹回忆说:“我当时在看书,一般也不看外边儿,(这时)我看见正前方过来辆红车,就这样一下子就撞上了,我也什么都不知道了。”

原告告了三个被告

基于对事实的认定,受害方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向卓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家受害者(有一些受害者系同一家庭)索赔200多万元。在这起诉讼中,除肇事司机陈晨作为被告被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外,车辆所有者北京阳光高科公司和北京蜂鸟汽车驱动有限公司也分别作为第二、第三被告分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起诉书当中,原告方认为,驾驶员陈晨因在本次事故中应负包括民事赔偿在内的全部责任,车辆所有者北京阳光高科公司也应该附带民事赔偿垫付责任,北京蜂鸟汽车驱动有限公司由于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因此应该负组织管理责任。

11月15日,三方律师在卓资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开庭前调解,但就赔偿额比例未能达成一致。陈晨的律师认为,陈晨本人是由蜂鸟俱乐部指派上这辆车的,如果调解,陈晨方除负担刑事责任外愿意拿出1万元作为调解,到目前为止,陈晨方已经支付了3万元;阳光公司代理律师认为,由于此前车辆借用者侯荣芹活动开始前认为自己开车技术不好,要求俱乐部指派一名驾驶员,当时在互相不认识的情况下,陈晨被指派到侯的车上,并声称陈晨驾车走过北京-西藏路线,有18万公里的驾车经验,现在阳光公司也不想追究谁的责任,愿意一次拿出索赔额30%赔偿;蜂鸟俱乐部则认为,由于在活动开始前,蜂鸟就为参加这次自驾车旅行的人员上了友邦保险,并签订了安全协议书,俱乐部只负责后勤保障。侯荣芹的车换陈晨开蜂鸟并不知情,那么陈晨作为参加这项活动者之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意外,陈晨理应承担责任。蜂鸟认为自己不承担责任。

基本排除疲劳驾驶的可能

陈晨的代理律师在卓资县看守所会见陈晨后说:“陈晨现在状态良好,但对于当天事故发生时的情况,记忆比较模糊,现在基本上可以排除疲劳驾驶的可能。”

事实上,“陈晨和车队队长杨大鹏的私交较好,这次旅行,陈晨本人还帮助俱乐部做了一些组织工作。”其代理律师说:“刑事责任陈晨可能要负一些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这一部分可能要按责赔偿了。”

对于是否应该把蜂鸟汽车俱乐部作为第三被告的提问,陈晨代理律师认为,现在不是陈晨把蜂鸟告了,而是受害方告了蜂鸟汽车俱乐部,我想蜂鸟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组织管理责任。另外,由于被撞击的二厢夏利超载,因此法庭可能会依次从轻量刑。

蜂鸟:非赢利团体拿什么赔偿

对此,记者采访了蜂鸟汽车俱乐部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蜂鸟汽车俱乐部本身是一家非赢利社团组织,开展活动以来一直靠蜂鸟驱动贴补维持,会员活动基本上都是俱乐部牵头组织,所有费用由会员及参加活动的人员承担,俱乐部只负责后勤保障,如果判定蜂鸟民事赔偿,蜂鸟不赢利拿什么作为赔偿金额。”

“如果这次交通事故是在非道路交通地发生,蜂鸟作为组织者应该负责,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交通,应按照道路交通法规执行。而这次活动是一个AA制自发自驾车文化交流活动,蜂鸟在进行了初期探路后,计算出七天的行程1280元的价格,这个价格应该说比较合理,因此,蜂鸟理应不承担责任。”

有关人士认为,这起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可能会给近年来火热的自驾车旅游敲响警钟,使组织这类活动的团体更加注重其安全隐患所引发的责任问题。

各界评论:

松散自驾游应该免责

汽车人士何宏龙

我是一名在美国长期居住过的“海归”,曾经长期着迷于各种汽车文化交流活动,现在回国后仍然从事汽车房车经营。我个人认为,发生在蜂鸟汽车俱乐部自驾车旅游的交通事故,给“后来者”提了一个醒。

在美国,一般都是什么样的组织活动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是一个社团,它从活动开始就进行周密的策划、组织,甚至作为主办方作了一定的资金投入,那么这样的活动发生这类事故后,作为主办方应该承担组织管理责任。

但是,如果是一个团体的会员之间自费一起自驾车旅游,实行的是AA制的方式,那么发生这类事情后基本上可以免责,但是作为团体,即使事情发生了,也应该积极面对,从道义上给会员一定的帮助。

目前作为自驾游这个新生事物,应该加强规范,比如连续驾车不能超过8小时,加上休息时间不能超过15个小时。当然事故不是由于疲劳驾驶造成的,不属于这种情况,但是也应该加强规则制定,对活动人员进行前期摸底及培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自驾车旅游有安全隐患

越野者俱乐部负责人张亚军

首先,组织这类活动的出发点是好的,越野者俱乐部从以前到现在一直都在组织这样的活动,但是说实在的,我们也感觉到这种安全隐患的存在。

其实单从签订安全协议书和给个人上意外保险这两项来讲,基本上较为规范的俱乐部都在这么做,但是这种做法能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我看未必,俱乐部应该高度重视这件事,在以后的活动当中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当然我们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故,即使发生在我们俱乐部,也没有一个可以依据参考的东西。

我建议,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制定组织这类活动的规则,比如相关手续要严格一些,组织上要更加周密一些,同时要提醒参加人员遵守相应的规则,让这种形式的活动能更好地开展下去。

自驾车旅游应加强规范

爱车俱乐部秘书长李春三

从法律角度讲,蜂鸟在此次事故中应该承担组织管理责任。但是站在同行业角度来讲,我们又非常关注这起自驾游所引发的责任归属问题,它将使开展这项活动的所有组织者提高这方面的安全意识。

目前,在北京自驾车旅游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体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自驾车旅游,这种形式基本上都是由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当严格的组织规则,有一个较为庞大的专业组织队伍,各项活动严格依照规定执行;另一种是较为常规的自驾车旅游,一般参加人员经过选拔后,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抵押金。但是不管怎么样,开在道路上的车随时都有可能出事,谁也把握不准,现在开展这种自驾游的团体单位越来越多,比如一些汽车公司、汽车经销商、网站,甚至一些个人也开始组织这样的活动,这从根本上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不利于自驾车旅游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