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铭: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一、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之路
建国伊始,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就清醒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关系执政党兴衰成败和国家长治久安,树立坚定彻底的反腐信念,通过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宗旨、作风及历史经验教育,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坚持民主集中和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开展民主治腐运动,严格落实各项廉政条例制度,形成了反腐高压强势,奠定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牢固思想和实践基础。
改革开放后,面对经济体制转换带来的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态势,我们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寓反腐败于改革开放、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之中,从党内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的反腐倡廉方针,明确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的重要任务,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立了反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建立起健康有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党的十五大以后,通过“三个代表”、“三讲”等思想教育活动,制定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廉政法规,建立一系列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逐步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新时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基本战略,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建设基本路子。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预防:面向全党全社会广泛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颁布实施了党内监督条例、惩防体系纲要、廉政准则等系列反腐倡廉基础法规制度,全面推行、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各项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了巡视、派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有效监督制度,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较系统科学的反腐倡廉之路。
从我国反腐倡廉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认识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继承与创新,经历了从注重单项工作任务向着眼全局和长远,从注意对腐败结果治理向标本兼治,从单纯的经验导向到依靠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反腐手段方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缺少具体实施措施;反腐倡廉实践仍然存在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一些源头治腐的改革举措不到位,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等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仍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