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委书记甘霖:坚定不移走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滨海花园城市——珠海市风光。
30年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催生了珠海经济特区。30年来,珠海奇迹般地从一个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今天,站在珠海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节点上,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审视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珠海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过去30年,率先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
30年来,珠海响应中央号召,以“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和魄力,大胆探索、开拓进取,如开创“科技重奖”先河,开办全国家“三来一补”企业,兴办全国家中外合作酒店,创建全国个跨境园区,启动全国个“一岛两制”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生态建设、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领域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较好地发挥对外开放窗口和试验田的作用,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澳门顺利回归和维护澳门繁荣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视察珠海,对珠海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1992年,邓小平同志欣然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
30年来,珠海在率先探索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子的同时,追求集约发展,不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注重环境保护,对污染排放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城市景观,塑造优美城市风貌。这是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是具有珠海特色的发展道路。
为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珠海在1992年就明确提出,不准在山坡25米等高线以上部分兴建非供游客休憩和观赏的建筑物,不准在海边、河边规定范围内兴建建筑物,不准在风景区和公园内兴建非供公众游乐、休憩或观赏的建筑物,不准乱开石场,不准建设有大烟囱或有严重污染的项目,不准乱设广告牌,不准有超过45分贝的市内噪声,不准修建没有停车场的建筑物。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珠海在1992年就明确要求,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划分功能区、统一控制竖向标高、统一审查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统一市容街景管理。
为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珠海在1998年就开始实施对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30年来,珠海坚持追求自己的城市理想,坚持走自己的特色发展道路,并不容易。招商引资门槛高了,不少项目就被挡在门外;环境限制多了,一些项目特别是污染较大的项目就迁走了。珠海的经济增长因此受到了影响,特别是经济规模受到了明显影响。难能可贵的是,历届珠海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这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留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塑造了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城市风貌,避免陷入人口膨胀、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枯竭的发展困境。今天,珠海在人均优势突出的前提下仍然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更为重要的是,优美的环境成了珠海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珠海先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并成为我国个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