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 以公益性为目标调整国有资本配置。国有垄断行业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政府的角色不转变,国有资本配置的定位问题不解决,只对垄断性国有企业收租分红,能解决部分问题,但不能解决源头问题。按照民富优先的要求推进政府转型,需要以公益性为目标对国有资本配置进行战略性调整。例如:(1)在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框架下制定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的整体方案。(2)实现行政体制改革与国有资本配置的联动改革,使政府能充分利用国有资本在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中承担重要责任。
2. 建立中央地方在收入分配中的职责分工体系。当前的中央地方财税关系主要以激励做大经济总量为导向,各级政府在经济建设上的目标很清楚,但在收入分配关系调节的职责分工上尚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为此,建议:(1)明确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责任分工,使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法定化、可问责。(2)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调整中央地方财税关系,实现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的平衡。
3. 严格规范行政支出。过大的、不合理的行政支出成为我国政府转型的突出问题。相关的数字清楚地表明,我国行政支出有很大的压缩空间。“十二五”实现公共财政预算和支出的透明化,形成对财政预算和支出规范的社会监督,使行政成本在现有水平上削减15%-20%是有可能的。这样,政府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的财政压力会明显缓解。只有敢于在行政支出改革上动真格,才能够提振社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信心。
1990年12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1993年9月,他又指出,“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现在看来,以民富优先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成为当下中国的中心课题。今天,我们讨论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把收入分配改革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以实现我国走向公平与可持续科学发展的第二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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