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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板栗”荣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0-10-28 来源:中国地方特色网 点击数:1359

 天津板栗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天津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已达5个。

今年3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天津市蓟县下营镇、罗庄子镇、孙各庄乡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天津板栗产于蓟县北部山区,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及人文因素,孕育了天津板栗的优异品质,其果实口感细腻,糯性强、味道甘甜香美,营养丰富,被誉为东方黑珍珠。远销日本、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以及港澳等地。

天津板栗最早出口可追溯自1910年,天津蓟县出产的板栗与河北地区的遵化、迁西出产的板栗经天津港(600717)出口日本等国,后来板栗消费大国日本把来自中国的栗子通称为天津板栗

近年来天津板栗的栽培规模不断扩大和农业标准化的逐步推广,产量、质量逐步提高,目前栽培面积达2000公顷以上,年产量3000多吨,每年出创汇400多万美元。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9944月签署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正式确立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逐步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接受。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从概念、申请到保护监督作了统一系统的规定。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受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1000多件,其中对中国的90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产品范围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

天津市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还有静海县的独流老醋、宁河县的七里海河蟹、汉沽区的茶淀玫瑰香葡萄、蓟县的盘山磨盘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