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特色的县域城乡新布局
山西省副省长 刘维佳
近年来,具有山西特色的县域城乡新布局在中心村、小城镇、大县城3个层面破题渐进,框架全面拉开,雏形业已显现。对此,我们应自觉揭示这一新布局的规律,主动把握县域城乡发展的趋势,顺势而为地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步伐。
一、中心村的基础布局
在调研中,我对山西省情特点的一个直观认识是:县多、乡弱、村小,具体到村这个层次,更是过多而且太小。这种村落布局形态,主要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两大历史要素的制约而形成。过去它的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现在改变它又有很强的必要性。
首先,我想用一组数据做个对比。1987年到2007年的20年间,山西的行政村由3万个减到2.8万个(村均837人),仅减少1766个;而江苏的行政村由3.4万个减到1.7万个(村均2925人),减少了17191个;贵州的行政村由2.4万减到1.8万个 (村均1851人),减少了6252个。显而易见,山西省的村落布局状况20年来基本没有改变,兄弟省则大刀阔斧闯出了一片新天地。
那么,现在我们是否只能建成“过多而且太小”的新农村呢?显然不是,也不可能。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些边远农村萎缩,一些不适合人居住的村庄甚至消失,这是历史的必然。对于那些萎缩村或空心村,无论规划多么好,建设力度多大,恐怕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劳民伤财。既然如此,我们是否要把小村撤并成大村后才去建新农村呢?当然也不现实,而且不必要。两者之间,山西要走的是一条 “中心村道路”。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按规律办事的实践问题。
先介绍一个煤炭资源丰厚地区的典型——“平鲁模式”。朔州市的平鲁区,过去全区16万农业人口分散居住在300多条沟里的450多个自然村,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只能到处“撒胡椒面”,涉农资金投入效果不明显。2006年,平鲁区制定了“1城10镇100个中心村”的规划,3年来投入16.6亿元,整合建设了6个镇和59个中心村,移民搬迁了117个村的1.5万人,大大改变了农村面貌,有效缩小了城乡差距。
再介绍一个贫困地区的范例——“石楼经验”。吕梁市的石楼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8.9万农业人口分布在生态条件恶劣的500多个自然村。2005年,石楼县按“下山、出沟、沿路、进镇”的思路规划了“1城5镇81个中心村”,对未纳入规划的村涉农资金不再投入,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向中心村搬迁。3年多来,石楼共整合资金1亿多元,集中投入到23个中心村的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目前,这些中心村都发生了可喜变化,农林畜牧出现不少新增长点,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有些村的农民收入3年就翻了两番。
以上两个不同类型的区县实践说明,“中心村道路”不但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可以大步前行,在贫困地区也能够轻装上阵。我的体会是,新农村建设在山庄窝铺到处“撒胡椒面”不行,仅仅搞试点村的“锦上添花”也不行,必须集中有限资源,以中心村为重点和载体,关键是要按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办事,根本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当前山西省实施 “五个全覆盖”工程,亦应突出建设重点,因势利导把中心村做大做强。如果全省从实际出发规划建设1万个左右中心村,这样的新布局不仅会使当前山西省乡村建设有一个科学的发展导向,还将会为未来山西新农村建设奠定一个务实操作的基础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