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村级复合治理模式构建
2011-05-03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2187
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这是目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议题。近日,由清华大学哲学系、光明日报理论部和中共河南省汝州市委联合举办的全国“”学术研讨会在河南省汝州市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村级复合治理模式的创新性与可行性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与农村的基层干部们展开对话。
村级复合治理模式将成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诸多难题的重要途径
河南汝州市委李全胜书记在发言中强调,目前我国农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由于底层治理结构的陈旧,导致新农村建设中基层管理工作上的权重调整失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经历了由旧有严管型治理,到农村集体化治理再到工商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模式转变,遗憾的是发展模式的转变并没有相应的管理模式转变来跟进,政府管理效率也就被迫降低。针对这种现状,汝州市做了大量探索与创新,初步显现较好治理效果。中央党校研究室曾业松教授认为,在加强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基础上,推进村级复合治理模式的创新,是当下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清华大学邹广文教授指出,村级复合治理实质上是以乡镇政府管理和农民制度化参与相结合为基础,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一种乡政村治发展模式。实施有效健康的乡村治理,应该着眼于社会管理的系统性、有机性要求,从农民民主参与、基层干部素质提升、文明乡风的培育等方面来进行统筹思考和谋划,从根本上发挥这种创新治理模式的优势。北京师范大学张曙光教授有针对性地对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暴露出的若干治理问题给予关注。他重点从生产要素向农村的回流问题,农村组织形式改革问题,城乡二元体制与城市化进程的步调协调问题以及农村文化建设的落实问题等角度展开思索,打开了一个有效的话语场。
村级复合治理模式构件中经济基础是核心要素
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鹏程研究员认为,不管是非农产业的蓬勃发展,还是农业产业化的自主发展,只有经济振兴,才有资格来谈治理问题,或者说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政治与文化问题就会少一点。因此,我们谈农村复合治理,首先要把根源性的问题校正,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观点上看,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作为基础,要着眼于经济发展来看全面发展的问题。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王永苏指出,农业是天然的弱势产业,其本身缺乏竞争优势,人多地少与生产力低下的生产现状,与需求和市场结构的转变形成尖锐的矛盾并难以调和,而农村的散居模式也不利于非农产业的发展。他认为,必须从科学发展角度看新农村建设,这是一个科学而不是感情问题。
村级复合治理要有一套稳妥合理的治理制度作为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马俊峰教授尝试从村级民主环境构建的角度讨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问题。认为村级实行民主治理的过程,就是一个村民和村级干部学习如何对村级公共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过程,是培养村民和村级干部的民主素质、养成民主习惯的过程,同时也是乡级干部和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如何民主地对待民主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的过程。深圳市福田区委党校秦光涛教授则联系深圳地区新农村发展实际,将关注点聚焦于国家的土地政策与土地治理制度,认为新农村建设也势必要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途径。
村级复合治理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工程
清华大学赵甲明教授从儒家传统的人本思想入手,说明我国新农村管理要追求一种社会分化到社会整合的平稳过渡,而关键的问题则是实现已分化的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而不同”。北京大学林娅教授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农村生态治理的路径选择上。她呼吁,唯有群众的觉醒和参与,生态文明的建设才能得以实现。山东大学王忠武教授从社会学的角度考察了“村庄善治”对破解三农难题的理论合理性,通过“农民赋权”的概念,将农村善治这个复杂系统剖析为农民政治权利的认知与实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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