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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保障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0-09-26 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数:4099

中共湖南省委书记  

  编者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429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改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1010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各级保密行政部门和广大保密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新《保密法》,按照依法治密、依法行政和保密管理新的更高要求,规范自身的行政管理行为,努力开创全省保密工作的新局面。本报从今天起,陆续刊登省委书记周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泰波,省国家保密局局长李文才撰写的文章,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参考。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遵循。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着眼湖南改革发展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已全面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新阶段,保密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坚持依法管理国家秘密,为保障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充分认识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的重大意义

  新保密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保密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进入了依法管密、依法治密的新阶段。依法管理国家秘密,对于新形势下开创保密工作新局面,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是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迫切需要。把握形势,适应发展,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前提。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引发的经济革命,正重塑新的全球时代。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知识化、信息网络化是21世纪的主要特征。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国家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资源。国际间争夺信息的斗争愈演愈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方式和环境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特别是涉密人员流动增大,涉密载体形式多样,涉密活动日益频繁,泄密渠道增多,国家秘密管控难度加大,保密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应对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必须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积极有效地防范和严厉打击窃密泄密行为,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反窃密、防泄密的能力,为我国科学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第二,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规范保密行政行为的重大举措。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各项工作的。行政权力的运用,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事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兴衰成败。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保密工作部门是政府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一切管理行为都必须依法行政。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既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大举措;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保密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保密行政行为、促进保密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三,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积极作用。知悉并合理利用政府信息、党务信息,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党和政府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那些应该依法公开的信息,或者以保障公民知情权为由,不按法律规定公开那些不应该公开的信息,都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从根本上说,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与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党务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决策制定和执行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是辩证统一的。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依法管理国家秘密,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步伐,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利于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和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