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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哈镇

2010-08-13 点击数:3439

拉哈镇位于两省、三江交汇处,111国道、京加铁路横贯镇内,嫩江主航道畅通、水陆交通发达。幅员面积83.36平方公里,城区10平方公里。2004年被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重点镇,2005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文明小城镇。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逐年加大投入力度,镇容镇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高效能经营。坚持盘活集镇资源存量,树立经营城镇理念,通过土地置换、招商引资和个人开发等方式,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进行商品住宅楼开发,城乡居民住宅总面积为128万平方米,砖瓦化率达87.8%,楼房比例达到20.34%

高标准建设。聘请专家修订整体规划。累计投资1,500万元,安装路灯145盏,主干道全部实现亮化,主次干道硬化路面达12万延长米,占镇内道路总里程的93%;修地下排水管网达2万延长米,排水普及率达60%,修暗排水沟4,800延长米,明排水沟6,000延长米,基本实现排水畅通。全镇公厕达到51座,镇内建设绿地800平方米,主路两侧栽植绿化垂柳3,000株,设有卫生箱25个,清洁人员30名,负责日常清扫道路及清运垃圾,实现了镇直绿化、美化、净化。

高水平管理。组建了城管大队、环卫队、巡逻队,制定完善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镇容镇貌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分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