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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华:广东设立扶贫济困日 在全国首开先河

2010-07-02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1423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庄严神圣的中山纪念堂,隆重举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这是我省推动扶贫工作、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一件大事。在此,我谨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及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发出“扶贫济困、共建和谐”的倡议!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扶贫工作,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热心支持我省公益慈善事业的广大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努力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的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从两千多年前的“世界大同”理念到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天下为公”,从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到今天的先富帮后富、共建和谐社会,中华民族一直在为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谐而不懈努力。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日起,就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广大人民的富裕安康为己任。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改革发展史,也正是13亿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奋斗史。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一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济困工作,采取“智力扶贫”、“对口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以及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城乡贫困人口脱贫奔康,取得明显成效。但受历史、自然和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省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全省仍有3409个村、70万户300多万人处在贫困状态,扶贫济困任重道远。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奔康步伐,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定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最近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起,每年6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这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举措,在全国首开先河。

  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扶贫济困,我们有责任,因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有责任创造条件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扶贫济困,我们有能力,因为我省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从落后的边陲省份发展成为全国经济大省,积累了较强的物质基础,具备了先富帮后富的条件。扶贫济困,我们有信心,因为广东人民历来具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万众一心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还是奉献大爱支援汶川、玉树等地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都充分展现了广东人民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涌现出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企业家和爱心人士。特别是我省有2000多万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他们情系家乡、热心公益,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行善积德,福有攸归;授人玫瑰,手有余香。积极开展和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将使被帮扶者点燃生活希望、迎来崭新生活,将使帮扶者拓展社会责任、提升价值情操,将使全社会洋溢友爱互助之风、达到共赢和谐之旨。今天,我们在广东热土撒播扶贫的种子、倾注济困的真情;明天,我们将在岭南大地栽出爱心的大树、收获和谐的硕果。希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扶贫工程,不断丰富扶贫济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要把扶贫济困日活动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探索建立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要树立扶贫济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省人民先富帮后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希望各行各业和广大企业踊跃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行业扶贫。特别是广大企业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在发展企业、繁荣经济的同时努力回报社会,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和公益事业,争当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践行者。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在扶贫济困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社会各界人士也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用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洒阳光,共同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筑起爱的长城,共同用我们的善举和关爱高扬起当代南粤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

  扶贫济困,我们义不容辞;共建和谐,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广东更加和谐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