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抓住时机通过经济手段促进结构调整
今年我国经济顺利地从前低转入后高,这和以4万亿元投资为重要内容的一揽子计划,包括多个产业振兴规划,在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大力改进民生和社会保障,以及支持自主创新等,是密切相连的。
从各方面情况来看,目前经济的回升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资拉动。而现在,既然国民经济已经进入企稳向好的局面,我们就应该腾出更多的精力,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加大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的力度,把短期调控政策和中长期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
投资、消费和收入分配都应与结构优化相呼应
已安排的政府4万亿元投资本身也是有优化结构作用的,在4万亿元投资之外,调整内需结构则应注重合理促进消费,特别是提高低中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并通过社保体系建设消除社会成员消费方面的后顾之忧。实际上,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创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但与消费有关的还有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就是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和再分配调节。收入分配悬殊、利益配置不合理问题,包括不同阶层的利益矛盾和“仇富心理”等问题,都需要高度关注。特别是,对于现在影响非常大的垄断行业和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凭借垄断权力和国家特许权,不合理地、过多地占有国民收入份额的问题,亟待克服既得利益障碍,通过配套改革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产业结构优化应注重运用经济手段
回到产业角度的调结构事项上来,集中到一点就是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和促进升级换代。这样进行结构调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更加强调和注重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实践已反复证明,很多具体项目政府不一定能看得很准,往往政府只知道一个方向,比如说要节能降耗,到底什么样的企业能在节能降耗中有竞争力、能够站住脚,这要通过竞争才能知道。实际上,推进大量的结构优化事项,往往政府只需要给一个导向,再加上经济手段(经济杠杆)的规范化设计和运用,而后让企业自己在竞争中形成优化配置,通过市场来进行优胜劣汰,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税制方面,要达到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的目的,需要充分利用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的区别对待措施。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资源要素的相对价格都应该上调,从而使各方面更加珍惜资源,节约使用初级产品,刺激各种主体千方百计地开发节能减耗的工艺、产品和技术。从长远来看,这个经济杠杆不但要用,而且要用好、用充分。
发展政策性融资至为重要
我国的金融体系在改革开放30年中已获得长足进步,但客观评价,仍处于金融发展和金融深化的较低阶段,要使金融体系的运作配合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的结构优化,还亟需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笔者认为,与市场经济的总体架构一并考虑,便不能要求我国中央银行调控下的商业性金融系统直接承担过多的“区别对待”的结构调整责任,商业性金融系统中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是在央行的总量调控信号和相关的风险约束条件下,“锦上添花”式地去支持那些直接效益最明显、而风险最有把握规避的项目和领域,至于融资事项上直接的区别对待、以优惠的利率和放贷条件“雪中送炭”式的支持(包括许多同志所谈的“绿色金融”等),则主要属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畴,而政策性金融体系不论在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中,还是在新兴市场经济追求“后来居上”的现代化赶超的当代生活中,实际上都是必须放在战略层面来讨论的。尤其对于我们中国实现“三步走”战略,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战略机遇期实现结构优化、方式转变、可持续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必须在探索开拓中合理构建的政策性金融系统,和配上政策条件引致商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参加的政策性融资事项。运行的具体形式上,既包括专门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理构建与运作,也包括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某些政策性融资业务,特别是需要形成被支持对象(包括中小企业、农村和农业的项目等)与银行、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与必须以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介入的财政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风险共担下的有效风险控制与信用增级、综合绩效提高的“多赢”结果。这是一个涉及我国商业、政策金融体系全面改进的方兴未艾的挑战,是一个必须在中长期发展、改革、稳定中处理好的创新过程,但只有如此这般去努力,以金融支持结构优化(包括支持“三农”、支持中小企业、支持自主创新、支持节能降耗等),才能越做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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