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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金霍洛旗

2009-09-26 点击数:4838
  (三)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始终将城市建设作为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主抓手,着力打造现代化城市核心区,三年来,全旗用于城市建设的投入累计达到260亿元,相当于“十五”期间的26倍,其中近亿元用于编制完善各类规划80多项,重点打造了阿镇、乌兰木伦镇、伊金霍洛镇三个镇。阿镇围绕建成生态、文化、旅游、宜居城市的目标,倾力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拆迁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占旧城总建筑面积的45.3%,建成区面积由原来的4.5平方公里拓展为18平方公里。乌兰木伦镇全面实施旧城改造,铁东新区建设快速推进,滨河景观路初见成效,镇区面积扩大1.4平方公里,拓展为4.8平方公里,花园式生态煤都日益显现。伊金霍洛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商贸流通、餐饮住宿、文化研究等城市功能性建设快速推进,镇区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初见成效,西部地区最具民族特色的商贸旅游型小城镇正在形成。全旗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5.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由“十五”末的57%上升到65%,对农牧业人口的集聚吸纳和对农牧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的劳动力转移障碍,基本形成了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农牧区人口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2.1亿元,建成旗、镇等级公路141公里、通村公路653公里,航空、高速公路、地方铁路实现从无到有,全旗公路通车里程由2005年1115公里增加到1909公里,集铁路、公路、航空于一体的立体交通枢纽正在形成。大力发展水产业,札萨克、转龙湾、高勒庙水库建设顺利,“三化互动水支撑”体系初步建立。
  (四)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本建设,“十一五”以来,全旗累计投入近27亿元用于植树造林、生态恢复和城市绿化,全旗森林覆盖率达到38.1%,植被覆盖率达到87%,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旗”、“全国绿化百佳县”、“全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先进旗”、“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县”和“首届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旗生态实现了“赤地千里”向“煤海绿洲”的历史性跨越。认真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30多个生态治理项目,完成退耕还林49万亩、退牧还草293万亩。坚持全年禁牧、舍饲圈养和生态管护政策不动摇,杜绝了超载放牧、乱伐乱垦对环境的破坏。坚持循环发展,坚决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关闭拆除高耗能、高污染企业5家,关停刨花碱厂11家、焦化厂105家,将全旗94座地方煤矿整合为61个,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200吨,GDP综合能耗下降7.63%,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文明的多赢局面正在形成。
 
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坚持“共创财富、共享成果、共建和谐”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住房、公共服务“六大保障体系”,先后实施了 “十大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民心工程,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到了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2006年以来,旗财政每年用于社会事业的投入均超过可用财力的50%。立足学有所教,新建扩建学校17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教育免费助学工程,率先实现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免费教育。立足病有所医,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及农牧民大病医疗保险工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率先实现了高标准政策性全覆盖。立足劳有所得,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工程,积极推行政府买单式培训就业,三年来累计新增就业522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稳定控制在3.5%以内。立足住有所居,制定出台了《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在内的三元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28平米和38平米。大力实施残疾人、老年人补助工程,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根本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人均绿地面积由“十五”末的5.1平方米增加到10.8平方米。2008年,全旗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达29120元,汽车、通讯、旅游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全旗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轿车34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轿车11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正在向宽裕型小康迈进,荣膺“中国全面小康生态文明县市”称号。
 
电瓶车
  与此同时,始终把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作为壮大地区综合实力、推动可持续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局面不断巩固。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旗”。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扎实推进村民自治,乌兰木伦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阿镇被评为“全国文明城镇”。深入实施小康文化、萨日纳艺术、文物保护与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四项文化工程”,创作推出了《鄂尔多斯婚礼》、《圣地天歌》、《天问》、《走进石锁沟》等一批文艺精品,乌兰牧骑连续9年蝉联自治区,成吉思汗陵祭祀被评为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正积极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稳定压倒一切,不断健全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旗上下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党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
  紧紧围绕科学执政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全旗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了旗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定期听取常委和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常委会等议事制度,党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和完善了主要领导任期制、辞职制和调整不称职干部等制度,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干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三是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推行 “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村委会执行”村治新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县级领导“五联一包”和旗直部门、直属单位、企业与嘎查村(社区)联手共建活动,被评为自治区“‘三级联创’示范旗”,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人大、政协、纪委综合评议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切实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