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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定价的三个特点

2014-06-20 点击数:1994

 

人们常说“好字不如孬画”,虽然当代有为数不多的书法名家已然形成规模可观的市场,但总体而言,当代书法市场较为混乱,潜规则胜于明规则,原因错综复杂,短期内恐难改变。而没有一个良性有序的市场和生态,书法的创作、展示和收藏都会受到影响。《美术文化周刊》就此议题刊登三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当代书法市场的症结和破解之道,以期引起重视和思考。

古代书法与当代书法的定价方式迥异。从市场供给的角度来看,存世量只减不增的古代书法和存世量只增不减的当代书法,不可以同一定价思路视之。就当代书法而言,因社会知名度而带来的“名”、因绘画知名度而带来的“名”,以及因书法艺术本身而带来的“名”,对书法价格的影响各有不同。从书法定价的角度来看,名人书法主要侧重于作者本人的社会知名度,画家书法主要侧重于画家绘画价格的参照系,书家书法主要侧重于书法艺术本身的艺术性。

当代书法的定价方式与古代迥异。由于一些古代书法作品的文物价值非常高,不少书法家都拥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因此,近年来,许多古代书法作品的价格都在屡创新高。进一步看,虽然同为古代书法,宋元及以前的书法和明清书法也完全不在同一等级。由于宋元以前的书法可谓凤毛麟角,只是偶尔在市场上露面。因此,明清书法成为了古代书法板块的领头品种。例如,在2013513日举办的中国嘉德春季拍卖会“中国古代书法”专场上,成交价排名前10位的作品中,明代书法占了2件,清代书法占了8件。由于书法创作的效率远高于很多艺术门类,因此,从市场供给的角度来看,存世量只减不增的古代书法和存世量只增不减的当代书法,自然不可以同一定价思路视之。

书法定价的标准因作者而有侧重。在中国书画市场上,有一个词叫“名人字画”。从某种意义上讲,价格与名气从来都是如影随形的。但进一步看,这里所谓的“名”至少可分为三类:因社会知名度而带来的“名”、因绘画知名度而带来的“名”,以及因书法艺术本身而带来的“名”。因此,从书法定价的角度来看,名人书法主要侧重于作者本人的社会知名度(如莫言),画家书法主要侧重于画家绘画价格的参照系(如范曾),书家书法主要侧重于书法艺术本身的艺术性(如张海)。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专业书法家的书法时常卖不过非专业的名人书法和往往不够专业的画家书法。主要原因就是作者类别不同,影响价格的权重因子有别。

书协扮演着书法家准入资格把关人的角色。就中国书法市场的现状而言,收藏者大都不够成熟。同一般的艺术类社会团体相比,书协的书法家资质认定功能还是要强得多。正因此,才导致了收藏者对书协资质认定的“迷信”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书协的种种异化现象。在多种因素的约束之下,书协只有扮演好书法家资质认定的把关人角色,才能避免整体水准下降和专业声誉受损的命运。为此,书协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将会员分为两大类:专业会员和名誉会员。前者必须坚持将艺术标准和学术标准作为入会的不二标准;后者则可以放宽上述标准,吸收书法爱好者和书法活动家。与此同时,必须缩减并严格控制书协的主席团人数,并加强对艺术腐败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