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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管委会

2013-09-03 来源:温州商报 点击数:1322

 

继《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温州市府办8月29日下发文件,决定建立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称,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
  这几日,温州农村产权交易暂行办法的出台引发各界的高度关注,众多媒体以“县域内交易”为视点,认为温州的土改将使农民从资产增值中受益,从而被冠以“温州土改吹响中国新改革号角”。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由此承受巨大压力,并很快澄清:农房交易仅限同村。但是,不可否认,农房县域内“农对农”已有一些实质的交易,如乐清就曾对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农村房产,允许在全市金融机构抵押,允许在市域范围内农业户籍人口间转让。温州市中院曾发布《关于为温州市农村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依法保护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
  农房上市交易需要制定具体交易规则,而刚刚成立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委会,将承担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重任。
据了解,担任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委会主任的为长期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玉明,副主任由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王蛟虎和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向东担任,成员则由市纪委、市农办(农业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农投集团、市金投集团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农业局),市农办(农业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