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路生:黑龙江省垦区创业带动就业的探讨
2011-08-10 来源:《黑龙江日报》 点击数:3212
对黑龙江垦区而言,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包地人多、种地人少矛盾的需要,是解决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矛盾的需要,也是解决更好更快发展矛盾的需要,对黑龙江垦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现实作用。
多年来,垦区在推进创业、就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按照“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国家发展理念的要求,与“实现跨越、超越、卓越”打造百年垦区的战略定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没有把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纳入本职范围,认为是职工群众自己的事,与己无关。多数职工群众只认准承包耕地,包上地的,认为日子挺滋润,不愿担风险;包不上地的,认为不合理,想上访却不想创业。二是政策环境不有利。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政策吸引、政策激励。创业需要的信息不畅、融资困难、服务不优,法律服务、管理咨询、注册代理等社会化服务资源稀缺,创业环境亟待改善。三是创业能力不强。普遍缺乏敢为人先、勇于创业、不惧挫折的创业精神,缺乏项目具体操作、具体管理的创业技能。致使人们不想创业、不敢创业、不会创业。此外,运行效果不理想。绝大多数创业项目属于传统项目,规模小,层次低,效益差,风险大,示范作用不明显。解决上述问题,实现新的突破,除了要营造尊重创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环境和氛围,要扎实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还要积极探索创业带动就业的有效办法。
一、在项目选择上,要把握“六个结合”
即:与总局、分局、农场的发展战略相结合,着力发展与主导产业体系相关联的创业项目;与国家的政策支持重点相结合,着力发展与改善民生、拉动内需相关联的创业项目;与加快农垦城镇建设相结合,着力发展与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档次相关联的创业项目;与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相结合,着力发展与观光农业、现代农业相关联的创业项目;与打造影子垦区相结合,着力发展与延伸经营、拓展经营相关联的创业项目;与扶贫、助残等活动相结合,着力发展与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相关联的项目。重点是:在一产业,实施蔬菜、浆果、特种养殖、食用菌等转方式提效益的创业;在二产业,实施农、林、畜产品加工等强龙头带产业的创业;在三产业,实施商服、农服、旅游、物业、信息等辟新路育新财的创业。
二、在推进措施上,要发挥“五个作用”
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双带作用;充分发挥内育、外引能人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现有创业实体提升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投资及各种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有组织外出打工、有序借助场县共建平台的借势作用。
三、在创业形式上,要注意“四个优先”
即充分利用各种创业组织方式的优越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及现实条件,来谋划创业路径、确定创业形式。个体工商户各种收费较低,个人创业项目优先选择个体工商户方式;专业合作社享受税收、金融等多项政策优惠,集体创业项目优先选择专业合作社方式;集群可以相对节约成本、扩大竞争力,关联创业项目优先选择集群发展方式。目前人地矛盾突出,近期项目优先选择非耕地创业方式。
四、在推进机制上,要加强“三个体系”
即:加强创业培训体系建设。由工会牵头,组织工信、畜牧、农业等有关部门,利用职工业校、示范园区等载体,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理论、实践的培训。通过系列措施,让力工变技工,闲人变商人,居民变股民。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由劳动部门牵头,组织工商、商贸、司法等有关部门和中介组织,根据创业者的需求,完善服务内容,组织开展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方案设计、风险评估、申办帮助、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加强创业领导体系建设。由办公室牵头,细化三级机关各部门的创业服务、创业指导责任,通过督办、协调、考核等措施,使各有关部门切实发挥作用。通过上述“三加强”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五、在工作重点上,要着眼“两个统筹”
坚持两个两手抓。即:统筹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两个创业层次。一手着力推进从无到有、开山起步的一次创业,强化广大未有创业项目的职工群众的创业意识,引导其投身创业之中。尤其是要引导其从熟悉的、身边的、可行的事情开始创业。一手着力推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二次创业,积极组织现有创业群体提档升级活动,进一步增强其示范带动作用。特别要关注中小民营企业的提档升级,鼓励其向规模型、集约型、科技型、高效型方向发展。统筹垦区内和垦区外两个创业战场。一手抓垦区内围绕专业大场、特色小城建设的内部创业。一手抓垦区外围绕场县共建、外出务工的场外创业。重点是充分利用场部、场县共建点及管理区示范基地三个创业空间。
六、在角色定位上,要把好“一个角度”
创业带动就业,根本是依靠市场而不是农场。因此,农场要作为要务,但不能当成任务,要切实注重实效,力戒流于形式,力戒弄虚作假;农场要尽到促进的责任,但不能采取包办的方法,要依法规范运作,切实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切实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具体要做到“六个一”。即:宣传引导,造一个发展的氛围;组织培训,传一个规范的路子;引导开路,树一个可学的典型;激励创业,做一个热心的媒人;政策扶持,创一个有利的环境;加强指导,当一个服务的公仆。
(作者单位:黑龙江农垦绥化管局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