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1年“农超对接”试点工作 农民合作社+企业=平价果蔬
2011-08-10 来源:《兰州晚报》 点击数:1878
《兰州晚报》讯 “农超对接”被称为解决高菜价的“灵丹妙药”。日前,甘肃省商务厅、财政厅制定并出台《甘肃省2011年“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将选择在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白银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这是记者昨日从甘肃省商务厅获悉的。
明年5成鲜活农产品产地采购
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12年,我省“农超对接”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将达到5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商标注册率达到90%,生产生鲜农产品的示范社参与“农超对接”达50%以上。
甘肃省将通过以奖代补政策引导,促进农产品流通链条优化重组,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有资质、信誉好、组织化程度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基地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完善和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今年我省将选择在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白银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每个城市选择1家大型连锁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接。建设内容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和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主要包括农产品冷藏贮存设施、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质量快速检测设备。
试点企业将拨付奖励资金
据介绍,该省四城市的四家“农超对接”实施企业的试点建设项目原则上须在9月30日前竣工。
《方案》明确,未完成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可延期至2011年10月30日,待项目建设完成或整改合格后再申请验收;对于延期后仍未建设完成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建设资格。11月中旬前,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由甘肃省商务厅进行资金清算,报省财政厅拨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