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一把手” 怎么看幸福
赵乐际:共享提升幸福指数
社会和谐根本是人的和谐、核心是利益和谐。在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中,一定要关注人、研究人、投资人
去年冬天,我去商洛市调研,在县城的文化广场,看到许多居民自编自演节目,自娱自乐、笑声不断、十分快乐。他们尽管生活在山区县城,但看得出他们舒心愉悦,在物质生活较大改善后,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
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共享提升幸福指数,发展要既见物更见人。我们的各项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要在共享中富裕人、惠及人。把增收富民作为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建立健全发展成果与增加群众收入相结合的机制,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既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大,更把这个“蛋糕”分好,努力在富民中强省、在强省中富民。继续推进民生工程,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完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让全省人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要在共享中提高人、发展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中,一定要关注人、研究人、投资人。合理配置资源,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健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升人的身体素质。让全省寄宿制中小学生每天能吃一个鸡蛋、喝一杯奶,继续开展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体检和后续治疗,实行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
要在共享中关爱人、服务人。社会和谐根本是人的和谐、核心是利益和谐。要以包容的心态和开阔的胸襟,善于把握利益的结合点、联系点、生长点,把握矛盾对立的统一性、双赢性、互通性,用和谐思维化解矛盾、促进共生共存共赢。强化人本理念,关注人的生存状况,尊重人的差异,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维护人格尊严,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排查化解社会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完善基层服务和网络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赵乐际 陕西省委书记)
阮成发:找到幸福城市的关键词
城市发展的真谛是让生活更美好、让市民更幸福。“幸福城市”有几个关键词:富足、保障、舒适、文明、公平
建设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城市,怎样去落实、去体现?就是要建设“幸福城市”。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人们为了生活来到城市,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居留于城市,城市的本质在于“诗意般地栖居”。这就道出了城市发展的真谛——让生活更美好、让市民更幸福,这也是我们建设“幸福城市”的目的所在。
“幸福城市”是什么?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悟和体会。我个人认为,“幸福城市”有几个关键词:富足、保障、舒适、文明、公平。建设“幸福城市”,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公共供给,让市民感觉舒心、安全、踏实、有保障,获得快乐、洒脱和尊严。
建设“幸福城市”,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当然,建设“幸福城市”不只是“雪中送炭”,也要“锦上添花”。要着眼于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与此同时,要切实保障市民的民主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建设“幸福城市”,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幸福城市”最基本的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是要继续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建设“幸福城市”,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是市民共有的家园。建设“幸福武汉”,既需要加强党的领导、需要政府统筹规划和加大投入,也需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比如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福利事业等等。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建设“幸福城市”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追求,在全市上下形成共创幸福、共享幸福的良好氛围,武汉才能真正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
(阮成发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