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荣:树立积极的稳定观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中,改革发展稳定始终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稳定是顺利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无从谈起。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类社会矛盾难以避免经常地大量地产生出来。这些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各种利益诉求形成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能力和执政能力的检验。
近年来,我们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着力突破就稳定抓稳定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始终强调树立积极的稳定观,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把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置于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以发展凝聚人心,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实践证明,许多矛盾和问题的产生,都与发展程度、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尽管这些年江西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经济欠发达的基本省情尚未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是主要矛盾。加快发展、进位赶超、实现富民兴赣,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凝聚人心的强大力量。树立积极的稳定观,就要坚持在发展中求稳定,而不能就稳定抓稳定。脱离发展抓稳定,就难以实现真正的长期稳定。为此,我们反复强调,抓住机遇,最重要的是抓住发展的机遇;防止折腾,最重要的是加快发展不动摇。通过发展让人民群众受益,在发展中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2008年以来,我们成功战胜了历史罕见的冰雪灾害、严重国际金融危机和特大洪涝灾害,经济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呈现显著的加速增长态势,全省经济总量有望实现五年翻一番,财政收入跨越1000亿元台阶,人民群众收入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
二、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协调利益关系和促进社会公平。为政之道,以民为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践行我们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以发展为先、民生为本,把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这几年,我省持续加大了财政支出力度,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抓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大事。全省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5%以上,增幅高于新增财力增长。在不断拓展民生工程领域的同时,注重统筹兼顾、分别轻重缓急,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民生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一方面,着眼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需求,切实落实普惠性民生政策。以就业、教育、社保、住房为重点,扩大积极就业政策的覆盖面,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行济困助学,形成覆盖城乡和国民教育各阶段的济困助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着力解决群众住有所居问题。另一方面,重视和关注困难群体民生,切实解决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进行通盘考虑、逐个调查研究、分批分步解决。近年来,我省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全覆盖,而且较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的补助标准。从2009年起,我们在全省实施了“光明·微笑”工程,为13万多例白内障、6000多例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手术。2010年又对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患者开展免费救治,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