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政策调整返还失地农民养老金508.74万元
2010-12-03 来源:德兴之窗 点击数:3606
戴正栋 记者 操园官报道:德兴市政府把“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在去年出台了《德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承担50%养老金、失地农民承担50%养老金的基础上,今年又做出了市财政承担60%养老金、失地农民承担40%养老金的新规定,对于去年已进保的1915名失地农民,市财政一次性返还失地农民10%养老金和扶助金508.74万元(其中返还失地农民10%养老金338.34万元,返还已办理退休失地农民扶助金170.4万元)。2010年市财政将贴补失地农民养老金1716万元。在市政府的惠民政策下,目前德兴市已有3147名失地农民进入社保,社保局征缴养老基金2814万元。德兴市政府新政策规定的实施,减轻了失地农民的养老负担,提高了失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解决了失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