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橡被判停止使用“开心网”名称 赔偿4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10-10-27 14:26:44
中新网10月26日电备受关注的真假开心网案今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千橡被判停止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千橡当庭表示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判决要求,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使用与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四十万元;驳回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千橡方面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据中国法院网直播整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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