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正紧急清查地方债 专家称卖地还债需6年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更新时间:2010-3-23 10:44:48
3月23日。
一年前的这个日子,央行和银监会曾联合发文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在今年,措辞骤变。包括上海银监局在内的全国银监系统已经先后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资 平台企业信贷风险隐患”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同时,对于地方债务的紧急清查工作也已展开。
银监会:“还原”清查地方债
“国务院和银监会非常重视地方债务真实性清查工作,已经给我们制定了清查整顿的总目标:解包还原,重新立据;风险分类,保全有力;加强协作,整体评估。”上海市银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地方融资平台承担着“政府项目”,县区级政府又对银行有很大话语权,进而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这些融资平台的业务情况和风险情况缺乏必要的认识。(见本刊2010年第8期封面故事《地方债务危机》)
此次银监会提出“解包还原、重新立据”,首先是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2009年底贷款逐笔打开梳理,对每笔贷款逐个开展重新评审和严密的风险排查,对项目贷款要重点审核报批手续、环评结果、用地审批、项目资本金到位、银行内部审批及担保落实情况等各项要求。其次,对流动资金贷款要重点审核贷款资金实际用途、银行内部审批及担保落实情况等各项要求,同时逐户登记造册、按企业建立信贷台账。
“这简直是一次‘大返工’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工作量,”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地方债务究有多大规模存在不同说法,而这些债务中哪些已经是不良类资产,哪些是可疑类资产都不十分确定。只有了解真相之后才能找到让损失减到最小的办法。”
要“风险分类、保全有力”就需要银行在“解包还原”和“重新立据”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贷款实际风险状况认真开展风险识别和风险分类工作,并及时采取各项有效的风险保全措施。
根据上海市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分析,相比上海市级融资平台来说,部分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和担保措施是值得高度关注的,而对于查出的问题应该做好“补救工作”。
上海市银监局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市将把融资平台企业贷款按照还款来源分为三类:类,对于具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和还款来源、经济可持续、抵(质)押品完备且手续齐全的贷款,可按商业化原则继续予以信贷支持;第二类,对于缺乏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贷款,应积极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确保还款有保障;第三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置的贷款,要下决心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不过,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由于近年来上海市银监局鼓励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来分散信贷风险,却无意中给这些政府融资平台信贷“大返工”造成了麻烦,由于目前大部分政府融资平台在两家及两家以上银行办理业务,如何全面掌握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整体风险状况成了难题。
针对这一困难,上海银监局提出了“加强协作、整体评估”办法加以解决。以某城投公司为例,提供贷款的银行包括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四家。而在此次“大返工”中工商银行成为了“主评审行”对贷款风险进行整体评估,而另外三家银行应该及时准确地向工商银行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并由工商银行出具偿债能力分析以及风险评估报告。
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清查整顿工作正在推进之中,但越来越多的机构表现出了对清查结果的不乐观。
专家:地方卖地还债需6年
面对现实存在的地方债务规模,“未来的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收入可能也不足以偿还当前地方融资平台的巨额债务。”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王志浩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了他的忧虑。
业界认为,由于考虑到上述原因,短期内地方政府基本上已经无力更无意向“地价攀升”说不,而“房价稳定甚至攀升”成为了“地价攀升”必要条件。
在王志浩看来,地方政府十分倚重土地出让收入,他们不仅直接从土地出售中获得收入,而且地方融资平台也是以土地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这些年来地方大搞基建,依靠的正是地方融资平台,而这些平台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又依靠了“节节攀高”的地价。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上海是全国最早运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解决地方财政中建设资金拨付不足的直辖市。紧随上海之后的重庆,自2002年开始,也走上了这条利用“土地资源”捆绑着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之路。此后,上海、重庆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铺开。
王志浩以重庆市为例来加以说明。2002年,重庆市开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整治制度。2003年,多家重庆市政府投资平台成立,以重庆城投公司为首的八大投资平台先后宣告成立,政府将收购来的部分土地注入这些国有独资公司。例如,2008年重庆市政府将 20平方公里土地作为资本金注入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后者提供融资保障。
王志浩认为,基于这种模式,很多城投公司获得了“土地估价”60%~80%的银行贷款,而由于想获得更多资金,又往往存在土地估价过高的信贷风险。
如假定土地按照估值的 70%作为贷款抵押,并且地方融资平台的所有债务都以土地资产作为抵押(某些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贷款担保,但大多数贷款以土地作为抵押)。如果地方融资平台真像外界估算的那样,有 6万亿元债务,则意味着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的土地的价值达8.5万亿元(假定土地估值准确),这一金额是过去五年(2005年-2009年)土地出让总价值的近3倍。
由于很多基建项目在2010年-2011年无法产生效益,按照渣打银行的测算,如果以 2009年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计算,偿还这 6万亿元债务需要 6年时间;以 2008年的土地销售收入来偿还,需要 13年时间,而且这还不包括债务利息。地方政府在偿付债务本息方面将存在非常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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