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09-12-9 14:36:08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较大冲击,对外向度较高的沿海地区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影响尤为严重。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一揽子计划,采取了加大财税扶持、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等多项措施,对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表示,我国正逐步完善政策法律体系,推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政策法规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此举将有助于为中小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引导其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尽快走出困境,实现健康发展。
专家指出,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至关重要。
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继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后,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截至2009年6月,北京、江苏、浙江、广西、四川、湖南等24个省(区、市)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15项配套政策。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相继出台了42个配套文件,各地区累计出台了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200多件,22个省(区、市)成立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导。
“这些法律政策涉及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提供创业扶持、推进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发展社会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多个方面。”王黎明表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平等市场主体地位逐步确立。
协调解决融资难题
“融资难,这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首要难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坦言。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增加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
为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中央财政资金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支持力度。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已安排12亿元支持了592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安排3亿元支持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发展;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等。
此外,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扩大,到今年6月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已达273家,融资达979亿元。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已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取得新的进展,在2007年成功试点发行13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之后,今年4月又成功发行5.15亿元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从今年9月1日起,江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等实施收费优惠和减免,共涉及54个收费项目,按照年度计算,可减轻企业、农民和社会负担10亿多元。
“此次出台的收费减免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农民和社会负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再就业工程,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江苏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例如对大中专毕业生创立的中小企业、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等,减免土地登记费等各类收费13项。
不仅江苏,其他省份也对本地区出台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国共计取消和停征1300多项收费,降低了170项收费标准。
朱宏任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先后七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下调至3%;国家今年还先后两次取消了1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每年可减轻个体工商户、企业的社会负担约360亿元。
“在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今年中央财政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预算资金由2008年的39亿元增加到96亿元。”朱宏任说。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等部门正按各自职能,明确支持领域和重点,合理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此外,为促进中小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去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2008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2008年底下发的《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加强市场开拓合作
去年开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不少中小企业受到出口锐减、市场萎缩的冲击。为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今年以来,政府部门积极“搭台”让中小企业“唱戏”。
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联合组织举办了“2009中国(江苏)装备产业配套对接洽谈会”和“中国国际中小企业交易会”,吸引了1万多企业人员到会洽谈采购;7月,根据中韩两国中小企业合作机制,在韩国举办了第三次中韩中小企业合作事务级会议;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等七部一省联合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此外,“政府采购是各国政府扶持本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关专家介绍说。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中小企业促进法》也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王黎明透露,为消除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存在的某些障碍,目前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力争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我国政府采购中去。
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6.96万亿元,同比增长9.14%,比上半年上升2.04个百分点;产销率为97%,比上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