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将设注册资本50万门槛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9-6-4 16:24:19
昨天,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采访表示,修订后的《邮政法》使快递企业依法经营和政府依法监管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邮政法首次对快递业门槛做出硬性规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国家邮政局官网公布的修订后的《邮政法》显示,我国首次对快递业门槛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对注册资本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据悉,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经营快递企业,只要10万元就能入行,业内人士表示,这将引起民营快递业的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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