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渔业利用外资现状
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渔业(本文所述渔业,对应于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202)》中的渔业(行业代码为A04),下同。)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88个,比去年同期减少10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356万美元,同比上升25.55%。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0.23%和0.1%。
从外资来源地看,以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计算,2007年香港、美国、日本、台湾省、南非等国家或地区位居渔业吸收外资来源地的前五位,分别占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68.57%、6.81%、5.32%、4.3%、3.29%。
图1 2007年渔业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地
2007年渔业,亚洲十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省、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73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184万美元,同比分别减少1.35%和增长42.52%;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2.95%和84.07%。
欧盟对华投资新设企业8家,同比上升166.6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62万美元;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9.09%和4.92%。
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5家,同比下降44.4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1万美元,同比减少29.83%;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5.68%和6.81%。
从资金投向区域看,东部地区渔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75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504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85.23%和88.42%。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广东省、
中部地区渔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86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3.64%和9.33%。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湖南省、吉林省和安徽省,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555万美元、100万美元和20万美元,分别占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7.54%、1.36%和0.27%,其中,湖南省和安徽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5家和1家。
西部地区渔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6万美元,分别业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14%和2.2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区)是四川省和广西自治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00万美元和66万美元,分别占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1.36%和0.9%。
图2 2007年渔业外资主要分布地区
从利用外资方式看,2007年渔业新设中外合资项目13个,中外合作项目4个,外商独资项目71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2122、101、513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