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林业利用外资现状
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林业(本文所述林业,对应于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202)》中的林业(行业代码为A02),下同。)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115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87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921万美元,同比上升60.88%。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0.3%和0.19%。
从外资来源地看,以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计算,2007年英属维尔京群岛、毛里求斯、香港、新加坡、韩国等国家或地区位居林业吸收外资来源地的前五位,分别占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34.03%、28.19%、23.35%、5.4%、4.61%。
图1 2007年林业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地
2007年林业,亚洲十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省、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98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71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2.16%和减少4.07%;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5.22%和33.9%。
欧盟对华投资新设企业1家,同比下降5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8万美元;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0.87%和0.99%。
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4家,同比上升33.3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8万美元,同比增长81.25%;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48%和0.42%。
从资金投向区域看,东部地区林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831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69.57%和63.44%。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辽宁省、广东省和江苏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3家、53家和5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3925万美元、2193万美元和1192万美元,分别占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28.19%、15.75%和8.56%。
中部地区林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4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53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20.87%和10.44%。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江西省、湖南省和吉林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7家、8家和5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212万美元、100万美元和74万美元,分别占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8.71%、0.72%和0.53%。
西部地区林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1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637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57%和26.1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区)是广西自治区、云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3028万美元、538万美元和71万美元,分别占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21.75%、3.86%和0.51%,其中,广西自治区和云南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2家和3家。
图2 2007年林业外资主要分布地区
从利用外资方式看,2007年林业新设中外合资项目14个,外商独资项目95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628、1329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