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林业发展概况
2008年,我国林业总体保持稳步发展势头。全年造林面积7157万亩,同比增长22.1%;规模以上林业企业超过1.5万家。浙江、广东、福建省林业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
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深入开展。2008年全国完成义务植树23.1亿株。森林经营进一步加强,造林基地供种率提高到63%,良种使用率提高到51%,种苗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实施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加大。
速生丰产林、木本粮油林等快速发展,纸浆和人造板原料林成为社会投资重点,企业、农户、外商成为商品林投资主体,初步形成了木竹加工、木桨造纸、林特产品、花卉和野生动植物繁育等产业集群。国家森林公园发展到709处,森林旅游人数超过2.5亿人次,社会综合产值1200亿元,同比增长20%。林业一二三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52:41:7转变为44:47:9。
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形成森林食品和北药主产区,云南、湖南、江西等省形成木本粮油特色产业,湖南省2008年茶油产量突破12万吨,产值突破65亿元。河南省经济林面积达1300万亩,花卉苗木面积85万亩,亩均收入4000元。新疆、陕西、宁夏、甘肃等省区形成林果特色产业,新疆种植林果1450万亩,产值120亿元。
2008年,林业计财部门做好建设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大政策和资金争取力度,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从5个方面为林业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发挥了重要基础保障作用。
一是加大年度资金争取力度,保障局党组现代林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中央级林业资金大幅度增加,总额达563亿元,比2007年增长10.8%;吸收信贷资金117亿元,比2007年增长41.3%。地方各级林业部门为努力增加政府及其他行业对林业投入作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加强油茶产业发展宏观指导,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中央财政48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0万元用于油茶示范基地建设,并筹集资金对14个油茶省(区)进行了试点扶持,启动了山区综合开发重点示范县工作。
二是加强规划编制和政策协调,努力在建设生态文明和国家公共政策框架中谋划林业的合理位置。组织完成了《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并基本完成了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等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林业政策性森林保险、燃油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三是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争取中央财政安排雨雪冰冻林业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3亿元;安排落实地震灾区救护大熊猫补助资金926万元、中央地震灾后重建基金1941万元,调整安排直属保护区灾后越冬补助550万元。全力组织林业地震和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积极争取林业长期政策扶持。
四是强化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计财管理水平。完成了《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森林火情了望监测设施建设标准》和《林业工作站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对14个省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种苗基地建设和森林防火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稽查,涉及资金12.6亿元。发布了新的《林业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林业及相关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是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主动谋划林业战略定位。争取林业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中的合理份额,在国务院确定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中,首次把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纳入了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保工程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生态建设工程,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36.5亿元。尽快落实了林业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任务,截至2008年底,全国林业部门已完成新增中央投资11.9亿元,占新增中央投资总额的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