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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自 2008年开始设立电子监察系统以来,逐步完善电子监察软、硬件建设,利用先进的监察手段加强“窗口”部门办事人员的作风建设,促进办事效率提质提速。自该系统开通运作以来,群众投诉率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
一、建立电子监察月报制度。 按市的要求与做法,从今年起,每月对县投资服务中心电子监察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全县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综述、评价,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及解决意见;每月将电子监察月报按时发送到各职能部门。目前共发出电子监察月报资料 9期共300多份。
二、设立“电子监察开放日”。 为使全社会更好地认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建设,从今年 8月起,开展“电子监察开放日”活动。要求每月开放电子监控室一天,向参观群众宣传电子监察的意义,讲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演示该系统从每项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基本环节的实时监控,并对每一个办事部门进行绩效评估,从而使行政审批的办理过程达到看得见、管得住的目的。如针对“受理”环节,主要看是否将办证所需资料一次性列出告知办事人,是否存在只图自己工作方便而让办事人多跑路的行为;针对“批准”环节,主要看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批复事项,是否存在集中批复现象等等。开放日当天,特邀请县政风行风监督员30多人,作为首批观众参观县行政审批电子监控室,同时要求他们积极做好外围监督工作,成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有效补充。
三、建立重点项目问询及办事追踪制度。 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除挂钩联系 3家重点企业、为他们提供贴心服务外,还对全县50多家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建立服务档案,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上门等途径,定期、分批询问企业发展情况,尤其对需要政府审批及服务的事项,均一一纪录在案,为他们提供办事指南,甚至派工作人员带他们前去办理。定期对企业所办事项的纪录情况进行清理,对显示未办的事项及时进行追踪,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办结。今年以来,共催办、督办企业相关事项23件次。
四、利用电子监察结果,严厉查处各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严格执行电子监察结果,对被电子监察系统黄牌警告的行为,及时找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意见。目前,已对 8个被电子监察系统预警及黄牌警告单位进行警示谈话。对被电子监察系统红牌警告的行为,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按照行政效能监察的相关规定,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县。如2008年初,县规划建设局办事窗口因办事拖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曾三次受到电子监察系统红牌警告,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撤换了窗口部门办事人员,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将他们不依法行政的错误行为通报全县,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