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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在龙门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健全信访接待办理机制
2004年以来,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意见和建议所涉及的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制订整改方案,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3个月内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结果。多年来,通过落实跟踪监督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审议意见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了相关突出问题。
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等100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一重点,健全了信访接待、办理机制,加大了督查工作力度。多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521件,来访4350人次。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了有关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65项。
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县历届人大常委会都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代表进行培训学习,积极探索新的履职方式,拓展新的履职途径。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咨询公示制等联系制度,还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和采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还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县人大代表分成若干个代表活动小组进行活动,实现了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和规范化。
重要建议都获快速办理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除依法做好交办工作外,还及时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办理。今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制订了《龙门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反馈办理进度;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使承办单位和提建议的代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提高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闭会期间,积极实行“直通快车”制度,确保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重要建议都能得到快速办理和回复。多年来,县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共1000多件,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多数都得到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