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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龙门县人事部门获悉,该县将公开选聘40名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时间为2009年9 月10日至30日。
公开选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体检、择优录用、签订协议。据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报名条件为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往届)、龙门籍生源、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选聘对象在村工作期间,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不属于镇乡(街道、区)人事编制。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300元(含社保、医保、交通补助),由县财政专项供给。其它福利待遇由各镇乡(街道、区)视当地情况给付。据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对象,原服务镇乡(街道、区)事业单位如有职位空缺或需补充人员时,经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