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岚,山间的雾气;皋,水边的高地。顾名思义,岚皋因山水而得名。195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17万勤劳淳朴的岚皋儿女繁衍生息,守护一方山水,化育一方文明,沉淀了独具魅力的风俗与文化。 沐浴着西部大开发的春风,岚皋县域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岚皋地处国家“南水北调”的重点水源涵养区和国家主体功能划定的限制开发区,守山护水的重大使命和造福一方的历史责任,要求我们必须走出一条发展与保护、开发与利用高度统一的科学发展之路。以“发展绿色产业,打造旅游品牌”为县域经济突破发展的战略决策,就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 …… [详细信息]
岚皋:以灾后重建为契机推进城乡一体化
7.1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岚皋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视角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合理引导受灾群众进城到镇集中居住,出台多项优惠扶助措施,让灾民在城区、集镇留得住、能致富。
科学规划灾民建房,引导群众集中居住。按照“一城五镇百村”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该县在县城城区、乡镇集镇规划7个灾民集中建房区、50个安置点,并通过捆绑项目,建成水、电、路、讯四通。同时,放宽受灾群众迁入县城、集镇和新村的落户标准,对“条件好的鼓励出县、进城,条件中等的鼓励进集镇、新村,条件差的就近找安全地点安置建房”。
依托县内产业建设,引导灾民离开土地就业。为解决灾民进城入镇后的生活出路,岚皋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采取定向输送到专业学校集中培训和县内办班定点培训的方式,让每名群众掌握一门劳动技能,劳动部门及时做好就业信息服务,引导灾民外出就业或进入乡镇企业、参与旅游服务业,跳出土地发展。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受灾灾民安居乐业。该县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扶政策,外迁的灾民原农村房屋、土地等权益一律不变,继续享受相关惠农政策,其子女上学比照城镇居民情况就近入学,凡在城镇就业并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与城镇居民同样享有养老、失业保险等福利政策,选择自主创业的进城灾民,比照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