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门源县在县、乡、村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目前,2个县级医疗机构、14个乡镇卫生院和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100%,并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