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海峡共扬帆——闽台旅游交流合作综述
近年来,国家赋予福建先行先试政策,为扩大闽台旅游合作、打造“海峡旅游”品牌提供了大好机遇和条件。福建旅游部门抓住机遇,勇于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五缘”优势,用足用好对台旅游政策,积极推进闽台旅游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闽台旅游交流合作实践
闽台旅游交流合作经历了三阶段。单向往来:1987—2004年,大量台胞来闽游览观光、探亲访友、贸易投资,形成单向往来的热潮。双向往来:2004—2007年,启动福建居民赴金马澎旅游,实现两岸旅游双向往来。特别是2005年,福建省旅游部门主动对接海西发展战略,提出培育“海峡旅游”品牌的发展思路,更加突出了闽台旅游交流合作的方向和重点。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闽台旅游进入大发展阶段,在两岸旅游交流合作中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和前沿平台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福建旅游部门抓住机遇,勇于先行先试,用足用好对台旅游政策,积极推进闽台旅游交流合作。
一是构筑平台,培育“海峡旅游”品牌。2005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和福建省政府连续联办海峡旅游博览会,并邀请台湾民间旅游组织协办,先后签订了两山两水景区对接合作、《海峡西岸旅游区域合作联盟厦门宣言》、《共同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合作协议》、《闽台旅游品质保障合作协议》等近10个协议,为提升闽台旅游合作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大陆各省市加强与台湾旅游业界的合作搭建了交流互动的平台。2009年5月,国家旅游局和福建省政府成功联办“海峡旅游论坛”,构筑了促进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新平台。通过论坛形式,建立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机制,共推双向旅游线路,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对推动两岸旅游大交流、大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发挥优势,打造海峡旅游黄金通道。近年来,闽台双向旅游好戏连台。福建旅游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推动“金马澎”旅游发展,打造“小三通”赴台游重要通道。为做大“小三通”旅游,福建省出台《入闽旅游和对台旅游奖励办法》,制订加强赴台游管理办法,两岸联手设计连接闽台的精品线路,并联合到大陆18个省市主要城市推介“小三通”海空联运产品。截止2010年6月,经福建口岸赴金马澎和台湾本岛旅游有11676个团组、298528人次。其中福建居民赴金马澎旅游4249个团组、93226人次;赴台湾本岛旅游3935个团组、100582人次;外省居民经福建口岸赴台湾旅游3492个团组、104720人次。经福建口岸赴台湾本岛旅游的游客中,有85.8%的游客是经“小三通”赴台旅游。
三是强化宣传,促进闽台双向旅游。加大入岛宣传,拓展客源市场。通过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等平台,加强闽台双向旅游宣传。在台湾东森电视台、东南电视台投放广告、开设“海峡旅游”专栏,与台湾雄狮旅行社合作建设“福建海峡旅游(台湾)网”,实现旅游产品在线订购。与台湾“中央通讯社”网站合作开辟《海峡旅游》网页;联合台湾《中国时报》开展“台网博客玩家前进福建采风活动”;在《中国旅游报》、《海峡都市报》等开辟“海峡旅游”专版,不断扩大海峡旅游宣传覆盖面。
四是“请进来,走出去”,加强旅游市场营销。邀请闽台旅游踩线团、采风团、台湾重点旅行商和主流媒体来闽考察采访。同时组团参加台北旅展、到澎湖举办福建旅游推介会、参加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等,全面展示福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联合厦门航空公司,联手两岸旅游业界开展“百万游客海峡行”活动,到开放赴台游的省市推介;联合台湾立荣航空公司开展“五金齐发,万人游福建”活动。联合设计推广台湾旅游产品和线路,方便大陆各省市与台湾地区的联线旅游。2009年8月,福建省经贸文化交流考察团赴台北,福建省领导亲自介绍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情况,宣布福建省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出台的10项惠及台湾同胞的具体措施,为推动两岸旅游发展聚集了新动力。
力争“海峡旅游”发展新突破
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次把加快海西发展由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次提出了打造“海峡旅游”品牌的工作要求,为加快福建旅游产业发展,深化闽台旅游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福建紧紧围绕国务院《意见》提出的要求,完善《海峡西岸旅游区总体规划》,实施加快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近期行动计划,从海西实际出发,用好用活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力争实现海峡旅游发展的六大突破。
一是旅游先行先试政策要有新突破。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放宽对台旅游交流合作政策。
二是旅游产品建设要有新突破。围绕“海峡旅游”主题,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健全旅游产品体系,不断提升福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尽力满足境内外游客的旅游需求。
三是对台旅游促销要有新突破。重点拓展台湾中南部旅游客源市场。继续办好海峡旅游论坛、海峡旅游博览会,深入开展“百万游客海峡行”系列活动,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旅游业信息交流与管理平台,联手台湾航空、旅游界在台湾主流媒体推介福建旅游产品,邀请两岸旅游商、新闻媒体到福建考察踩线,拓展两岸客源市场。
四是旅游品质提升要有新突破。协同物价、工商等部门加强赴台游产品价格监管,建立旅游品质保障监管机制,构建旅游产学发展合作机制,加强赴台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海峡两岸诚信旅游活动,为闽台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五是旅游可进入性要有新突破。构建闽台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建设,支持航空公司增辟我省至境内外重点旅游城市的航线、航班,增加厦门、福州直航台湾地区的航班,推进海上客运直航,开通福州、厦门、泉州等口岸赴台高吨位海上客滚船,推出厦门至台湾邮轮旅游产品。
六是旅游合作机制要有新突破。进一步完善闽台旅游协商机制,深化细化“两山两水”旅游合作内涵。支持闽台更多旅游景区加强对接与合作;落实25个开放赴台游省市打造“小三通”旅游黄金通道合作宣言,将海西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宣言延伸至台湾地区部分县市;加强与海内外旅游品牌企业合作,将海峡旅游精品线路纳入其整体促销计划。
积极打造“海峡旅游”市场
今年以来,省旅游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省领导赴台期间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深化闽台旅游交流,推动闽台旅游合作跨越式发展。
一是继续争取对台旅游先行政策。积极推动境内外旅游业界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提升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旅游功能,建成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特殊区域;支持“中远之星”等海上邮轮航线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海空联运规模等。
二是加强“海峡旅游”精品建设。围绕“海峡旅游”主题,突出特色,积极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同时提升生态旅游产品,壮大滨海旅游产品,发展文化旅游产品,打造红色旅游产品,培育新兴旅游产品。
三是打造海峡旅游共同市场。联手台湾业界,设计海峡旅游精品线路,形成“一程多站”的海峡旅游圈。鼓励闽台两地旅行社组织港澳游客和外国游客经“小三通”到对方旅游,携手开拓国际客源市场。
四是开展重大对台旅游活动。认真办好第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继续扩大节庆活动的影响,积极组团参加海峡两岸台北旅展,争取联手广东自驾车旅游协会及台湾业界开展“闽粤两省自驾车友畅游台湾”活动,与中国青年报社、台湾业者联合开展“海西杯——中国青年喜爱的旅游目的地推荐”活动,推进闽台旅游交流合作实质性进展。
五是加大福建旅游入岛宣传。加大“海峡旅游”在台湾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宣传投入,继续在东森电视台投放福建旅游宣传片和系列专题报道,完善建设福建海峡旅游(台湾)网,深化与台湾中央社的交流合作,扩大福建旅游对台湾公众的宣传覆盖面。
六是完善闽台交流合作机制。吸引台湾旅游企业来闽设立分支机构,继续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和海峡论坛的相关活动,创新内容,扩大规模,办出声势,办出影响。畅通闽台旅游沟通渠道,共同开发旅游产品、共同设计旅游线路、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驻福建记者 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