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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放宽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 盼促进观光产业
文章来源:指南针网 点击数:1768 更新时间:2010-1-5 15:30:49
据“中央社”报道,为促进台湾观光产业,台湾行政当局移民部门12月放宽所谓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从过去需在驻地国工作满4年才得申请,放宽为1年,并开放得向各地驻馆申请入台文件。
官员指出,随着两岸关系和缓,开放大陆观光客间接、直接到台湾观光,光是在洛杉矶地区,申请前往台湾旅游的第三类大陆观光客人数就从去年的269人,增加到今年的454人(截至12月28日为止),也可看到两岸关系改善已经反映到社会交流层面。
为提供旅居海外并取得当地居留权,或在海外求学、长期工作的第三类大陆观光客赴台旅游便利,官员表示,从12月1日起,放宽第三类大陆观光客申请赴台条件限制,过去要求必须再居留地工作满4年的规定,改为1年即可提出申请。
另方面,为方便海外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文件,过去要求必须透过台湾旅行社向“移民署”递件的单轨作业,也将增加旅居地外交部驻馆直接递件的第二轨申请管道,减少不必要的代办费。不过他也强调,向驻馆申请赴台文件者,必须亲自到各驻馆面谈。
事实上,为了吸引旅居美国的大陆居民或留学生到台湾旅游,华人聚集的洛杉矶地区,就有不少华人旅行社打出“到台湾旅游、加送桃园、大陆直航来回机票”的促销,增加返乡探亲的大陆居民另一个往来美中的飞航选项,中转台湾,并停留数日入台旅游,促进观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