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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十一五”期间重点旅游规划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国家旅游局    点击数:2848    更新时间:2009-1-6 10:29:35    

 

  

    一、招标单位:
  国家旅游局
  二、投标项目名称:
  1、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
  2、《喀什市旅游区总体规划》及主要节点的控制性详规;
  3、《新疆大那拉提草原景区总体规划》及主要节点的控制性详规。
  三、规划期限:
  2008年至2020年,重点是2008年至2015年。
  四、投标单位条件:
  1、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具有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规划设计单位;
  2、近三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曾主持编制过省级及以上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或国家级旅游景区规划,并获得较高评价;课题组成员应包括宏观经济、旅游经济、市场营销、城市规划、交通规划、风景园林、环境保护、地理历史、民族民俗等方面的专家;
  3、投标者以单位名义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4、可以以一个单位为基础,两家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五、投标工作程序: 
  120071220前在《中国旅游报》和中国旅游网上发出招标公告;

  2200712201231,投标单位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32008112008120我局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预审,确定投标单位;
  42008121210,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竞标方案,并向我方提交密封标书;
  52008210228,组织标书评审,并确定1家为正式编制单位。
  六、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报投标申请书(中国旅游网下载);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主持或参与的省级以上旅游规划文本(简略本)及评审意见和主要旅游课题研究成果(简介);
  4、规划主要负责人和参编人员业务简历(所列人员必须是直接参加规划研究的工作人员);
  5、法人代表签字的投标单位申请和单位简介;
  6、说明联系方法和常设办公室地址。
  七、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国家旅游局
  联系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邮政编码:100740
  电话:010-65201537          传真:
010-65201540
  本公告解释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一、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国家旅游局十一五期间重点旅游规划招标公告,按照其规定起草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 
  二、本申请书所列栏目按有关规定需要附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

  三、申请承担国家旅游局重点旅游规划课题任务的,必须按要求填报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书封页须加盖单位印章。
  四、经检查有重要缺项或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请书,接受申请的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五、申请书填写完毕请送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电子文档: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
  邮编:100740
  电话:(01065201537
65201504
  传真:(010
65201540
  E-mail
ghc-1@cnta.gov.cn
  六、申请书及附件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
  七、本申请书电子文本可从中国旅游网下载(网址:http://www.cnta.gov.cn

 

 

 

附件:

国家旅游局重点旅游规划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