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文明旅游不仅仅需要道德支撑,也需要有法可依!
文章来源: 点击数:2520 更新时间:2013-8-23 15:22:19
本报海口8月22日讯(记者杨春虹见习记者马珂)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文明旅游海南旅行社大行动会议获悉,我省旅行社将从9月1日起,正式将文明旅游纳入出境游合同,这标志着我省是全国首个将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的省份。在此基础上,随着10月1日《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我省还将把文明旅游纳入国内游、岛内游旅游合同中,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将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将增加旅游者需要承担的文明旅游责任,让文明出游由道德要求变成合同义务,游客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相应增加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旅游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行动内容包括9月1日起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作为出境游合同附件、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国内旅游合同附件,来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10月1日开始执行《海南导游、出境旅游团领队文明旅游服务规范》,导游、领队肩负着文明旅游宣传员、监督员的责任,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并填报《海南出境旅游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调查表》,对出境文明旅游公约较好遵守的游客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出境文明旅游公约的游客追究责任。
省旅游委表示,近期将会出台促进文明旅游的措施,并同时做好配套服务。
此次大行动由省旅游协会、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省品质旅游促进会、《海南日报》旅游周刊共同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