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震灾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完成九成 春节前全面完工
17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通报了陕西省地震灾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的相关情况。截止2009年8月底,灾区村民房已开工12.1362万户,已竣工12.1008万户,占重建总任务的99.6%。一般损坏房屋的修缮任务已于去年底全部完成。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陕西省10个市、92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全省因地震倒塌和严重损坏的农村居民房屋需重建的共12.1416万户,需修缮的一般损坏房屋共24.122万户。截止2009年8月底,全省地震灾区农村民房未开工的54户,开工未完工的354户。未动工建设的54户为汉中市宁强、略阳两县重建户,其中36户为“十天”高速、4户为309省道项目建设影响到重建户的选址,6户为地质灾害点搬迁未确定,8户为外出打工暂不修房者,以上54户计划2010年5月底前完成。开工未完工的354户,都是举家外出务工户,已全部与乡镇签订了合同,计划今年春节前建成新房。
据了解,为解决灾区人民的实际困难,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农村居民倒危房屋重建,在国家每户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省上再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补助5000元;对住房受损需加固的农户,除执行中央有关补助政策外,每户再补助1000元,省市县按5:3:2比例分担;重建对象中的特困户,省上再给每户补助1万元。
李保存强调,陕西省民政厅在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省审计厅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和财政部门一起制定了《陕西省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派员到基层去检查,确保各项资金用的公开、公正、透明,防止出现任何问题。
李保存表示,去年春节前,陕西地震灾区部分受灾户已搬进新房,还有一部分群众正在陆续搬入。从边远山区迁入集中安置点的受灾户,迁入地政府会考虑给他们划拨土地,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规模较大的搬迁人口集中点,相对靠近乡镇的地区,政府将会采取更多措施,让这些地区由农业生活向非农生活转变,鼓励引导受灾户发展服务业,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