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县域经济快讯 >> 正文
县域经济快讯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在吉林开展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数:1166    更新时间:2015-12-7 9:31:09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情况和下一步金融改革开放相关工作汇报;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决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会议认为,坚持突出特色、重点推进,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可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会议决定,一是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发展专营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在境内外直接融资、完善信用体系等举措,探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围绕分散现代农业规模经营风险、盘活农村产权,对农村金融组织、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大农业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优化农业保险产品等进行探索。三是支持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以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有关部门和试点地方要向国务院专题报告试点工作情况。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会议还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为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法律保障。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