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快讯
“十二五”时期农村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点击数:1194 更新时间:2015-11-18 14:06:29
记者从财政部日前召开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不断拓展农村综合改革新领域,着力推动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基本完成“四项改革”任务,重点领域改革迈出新步伐。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精简了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强化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初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和乡镇工作特点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全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有力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到位,顺利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丰富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业生产发展活力。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议事办事新机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掀开新篇章。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即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民办公助为手段,以农民需求为导向,通过财政奖补鼓励、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实现了农民民主决策与政府奖补的有机结合。调动了农民自力更生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积极性,为基层干部服务农民找到了工作抓手,赢得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据统计,2011至201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6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811亿元,带动社会总投入5000多亿元,建成项目131万个。
三是探索建立城乡联动新机制,美丽乡村和建制镇示范建设取得新进展。2013年以来,财政部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试点地区以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为目标,围绕休闲旅游、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方面提升乡村功能,坚持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组织实施了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可持续”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2014年,根据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了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全国共有90个建制镇纳入试点范围。中央财政每年每个建制镇安排2000万元,将累计支持3年。一些试点地区的试点镇产业优势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有了长足进步,可持续发展、综合承载和以城带乡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积极推动相关事项改革试点,探索解决重点问题新途径。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范围涉及17个省份,主要围绕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补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成为填补现行财政支农政策空白点的一项措施,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推动地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涉及17个省份,鼓励试点地区探索将地方国有农场承担的办社会职能,逐步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和社会办理;推动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各地积极推动落实中央有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水平稳步提高,增强了村级组织履行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