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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价格改革热点问题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1171    更新时间:2015-11-6 14:57:02    

新华网北京115日电(记者安蓓、赵超)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会不会增加百姓医疗负担?专车怎么定价?事关民生的水电气价格改革有什么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5日就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百姓关系密切。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说,改革要坚持调放结合。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及时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争让价格趋向合理;要科学核算医疗成本,确保总量不增,结构可以调整,以理顺价格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他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结合药品价格改革、药品生产流通、医保支付、收入分配、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同步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不能单兵突进。

  “一定要落实政府责任,统筹考虑患者、医保、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利益。总的原则是确保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许昆林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稳步推进,有多少空间就调多少。争取年底把指导意见印发全国,力争明年取得明显进展。

  专车价格:市场定价+有规则可监督

  许昆林说,在我国,出租车作为大众公交的补充,基本实行政府制定价格,市场准入也是管制的。

  “对于新出现的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务,不管是专车或是其他,目前比较倾向的意见是市场定价。”他说,但即使市场定价,相关公司也要规范运营,公平、公开,有规则、可监督。

  天然气价格改革:结合市场发展推动价格放开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许昆林说,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受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不可能单兵突进。我国天然气行业充分竞争格局尚未形成,价格改革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推动相关环节价格放开。

  我国正在推进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说,除新疆、西藏外,其他省区市已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9个省区市的321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6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今年年初,我国放开跨区跨省电能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由深圳市和蒙西电网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从101日起,蒙西电网正式实行新输配电价机制。

  李朴民说,这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奠定了基础。目前,宁夏、云南、贵州输配电价试点方案已获批复,电网企业成本监审工作也顺利完成。

  明确政府定价“权力清单”

  近日我国公布了新版《中央定价目录》。李朴民说,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很快完成。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完成定价目录修订工作,项目数量平均减少55%

  许昆林说,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就是各级政府的定价权力清单;定价目录之外的,政府不能进行不正当价格干预。

  他说,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要尽量减少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更多采用办法、机制、规则来管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征求地方部门意见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研究制定六部反垄断指南

  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巡视员董志明说,为了进一步明确反垄断制度的指引性规则,给市场主体更明确的合理预期,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要求,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反垄断指南。

他说,目前正推进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指南、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宽大制度指南、经营者承诺指南、违法所得和罚款计算指南、垄断协议豁免程序指南等六部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其中,禁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已形成初步草案,正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