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快讯
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力助种粮大户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点击数:1170 更新时间:2015-6-2 9:50:48
新闻:财政部、农业部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省入选试点省份,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根据《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给予适当补助等。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点评:说实话,这些年农业行业享受到的政策利好、资金扶持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现行的农业补贴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称“三项补贴”。可是随着农业农村形势这些年发生的变化,“三项补贴”政策效应出现递减,正如《指导意见》所言,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此轮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指向明确,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