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快讯
湖南沅江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成效初显
文章来源:湖南农业信息网 点击数:1256 更新时间:2015-1-15 12:28:52
近年来,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农业经营格局,截至2014年底,该市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030个,其中,专业大户6181个、家庭农场400个、农民合作社379个、龙头企业7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该市推进现代农业起到了强力示范与辐射作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凸显成效。
一、推动了土地有序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将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按照“四有”(即有商标、有标牌标识、有技术标准、有专人指导)、“四统一”(即统一集中育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销售)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为解决农民外出务工无人耕种承包地导致土地抛荒的问题找到了有效途径,推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据调查统计: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40.51万亩,土地流转率达49.2%,信托流转面积8.25万亩,引进规模经营农业企业71家。其中草尾镇各种形式的流转面积达9.2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1.7%,其中信托流转面积5.8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2.7%,涉及农户13000户,占总农户的65%。
二、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信息和技术等优势,不断地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采用新机制等,影响和带动了周边群众生产,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14年全市水稻播面积122万亩,油菜面积50万亩、棉花面积15万亩、柑桔面积7.15万亩,蔬菜面积22万。
三、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业规模开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双赢”效果。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基地农民人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近1000元。其一,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450-600元/亩;其二,农民给业主打工,既足不出村,又可护家,每天能获劳务费100元以上;其三,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以新产业、新品种为主,价值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等形式向农民推广,农民从中获得收益,带动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