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快讯
南湖区今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出台
文章来源:嘉兴日报 点击数:1341 更新时间:2013-8-26 12:56:05
日前,南湖区今年《关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出台。相对去年全区财政支农政策意见,今年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明显在延续以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扶持政策上,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大板块”扶持政策变动较大。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关键词: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适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特点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今年南湖区支农政策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建立家庭农场,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除了享受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扶持政策外,新认定的区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额度也有所提升,分别增加至3万元、8万元。
今年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对从事农产品加工,原材料中本地农产品占比超过50%的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为鼓励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今年的支农政策中也增加了一项条款,每年安排1至2个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关键词:养猪业减量提质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生猪产业减量提质是今年的重点。
今年对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扶持重心放在后续服务上。除了对沼气池出料、村级畜粪处理中心异地新建、改扩建维修给予补助外,今年明确对限养区养殖户雨污分离设施改造成地埋式暗管的,按实际改造给予每米10元的补助;对猪粪处理中心生产初级有机肥,给予每吨20元的补助;对有机肥企业收集区内初级有机肥进行深加工的,给予每吨10元的补助。
对于种植乔木水果林、建设生态高效种养业基地的,扶持门槛也有所降低,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新增种植规模在1亩(含)以上的乔木水果林,便可获得区财政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在产业布局范围内,大棚、喷滴灌等设施农业规模达到10亩以上或者投入超过50万元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获得设施投入20%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关键词:增强“造血”功能
去年,南湖区轮经济薄弱村扶持计划中确定的18个经济薄弱村成功“摘帽”,今年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计划”全面启动,全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也有新变化:努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对经济薄弱村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的物业类创收项目、异地购置物业项目、抱团联合建设项目、投资入股开发项目,年投资收益率达8%以上的,市财政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区、镇(街道)财政分别给予30%的配套补助。
对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围绕粮油、水产、水果、蔬菜、花卉苗木、食用菌、畜牧、蚕桑等产业开展的现代农业设施项目建设,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市、区财政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其中薄弱村按实际投资额的80%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