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快讯
湖南财政大力筹资引导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点击数:1314 更新时间:2013-3-19 10:36:46
为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2013年1号文件《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未来五年内,省财政将筹措81亿元,分3轮扶持27个县市区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加大资金引导扶持力度
每年重点扶持3个特色产业,每个特色产业每年扶持3个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简称“重点县”),对每个重点县滚动扶持3年。扶持政策暂定实施3轮。从今年起至2017年,3轮中每轮3年实施扶持政策。省财政每年对每个重点县的资金支持不低于1亿元,3年累计支持不低于3亿元。此外,在交通、国土、环保、水利等其他资金方面对重点县给予优先支持。
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配套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即支持重点县建立、完善融资平台和担保体系,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投融资,重点支持特色产业融资需求;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建立重点县财银战略合作机制,充分调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性;保障土地供应,即省对重点县工业园区用于发展特色产业所需用地在年度计划上予以重点保障,在用地审批上实行绿色通道;对重点县实施的特色产业项目,比照省重点工程的相关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用地管理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
突出特色支柱产业发展
围绕发展特色支柱产业,目前已启动轮(2013-2015年)重点扶持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制造业及文化旅游业3个特色产业。明确特色产业必须是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其他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实现一业带多业。特色产业重点支持县的选取,按照“自愿申报、公开竞争、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精细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选择特色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前期工作充分、发展规划可行、建设方案合理、保障措施有力的县市区进行支持。并分别组织3个产业评选组,对市州推荐参与评选的县(市、区)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
强化组织协调保障措施
为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保障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工作有序推进,在省县域经济领导小组下增设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特色产业的选取、重点县的评选、资金整合和管理、综合考评等工作,协调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将各级财政扶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发展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项目资金同级审计。建立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综合考评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范畴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