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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快讯

浙江省认定首批29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数:1333    更新时间:2013-1-7 9:54:27    

 

近日,经各县(市、区)创建和申报、市农业局初审,并经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浙江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名单日前正式敲定,根据部署,2015年前,全省计划创建100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此次,全省共有29个园区通过检查验收,标志着浙江省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带动体系正式形成。
示范区创建和认定工作呈现多方协作、以创促建、操作规范、各具特色四个特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由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组织开展,示范区认定工作采取先创建再认定的程序。在示范区创建和认定过程中,从组织措施、产业循环发展、投入集约节约、生产全程清洁、废物循环利用及产品优质安全六个方面制订了29项标准,其中可量化指标达19项。29个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一是资源区域循环综合利用型。以推进现代畜牧业和种植业的高度融合、互利共促为手段,实现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的区域大循环。二是废弃物多级循环利用型。以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多级循环利用为手段,实现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三是农牧结合,就地消纳型。以推进养殖上山、发展果(茶、药)园养鸡等为手段,实现畜禽排泄物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四是清洁生产,绿色生态型。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广应用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农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经济生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