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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快讯

国务院研究部署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1753    更新时间:2011-4-7 10:37:43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会议指出,我国牧区包括12个省(区)的264个牧区半牧区县,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0%,是我国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草原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牧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草原生态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畜牧业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牧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牧区发展仍然面临不少特殊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必须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牧区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提出,经过努力,到2020年,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牧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此,一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草原功能区划工作,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实施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充分调动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落实草原动态监测和资源调查制度,加强草原基础设施管护,严格草原执法监督。二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加强基础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草原畜牧业生产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三要促进牧区经济发展,拓宽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牧区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牧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牧民转产就业。四要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牧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大力发展牧区教育、体育、文化事业,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实现牧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加大牧区扶贫开发力度。五要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草原承包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以防洪薄弱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为重点,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区别施策,以地方政府为实施主体,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最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搬迁避让,加强灾害易发地区中生态薄弱区综合治理。规划的范围主要包括: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5000多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30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2万多座小型病险水库,200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闸,洞庭湖、鄱阳湖重点圩垸和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和灾害易发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范围487万平方公里,涉及2058个县(市、区)。会议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使防洪和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灾害易发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会议要求,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增加政府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强化科技支撑和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做好前期工作,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