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1县市启动农村综合改革 不以GDP论英雄
事权改革
乡镇政府履职重点为“5+X”,村级组织功能职责是“5+1”
据了解,进一步深化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效能、施政能力和服务“三农”能力,是这次改革的另一重点内容。《意见》要求各地要本着“不增人员,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和从“向上相对应”转为“向下相适应”的原则,科学设置乡镇管理机构。各县(市)要加快简政放权步伐,本着“能放则放、该放必放”和“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扩大镇级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和处置权限。《意见》还进一步明晰了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功能的职责,提出围绕具体功能定位,乡镇政府履职重点为“5+X”,“
公共服务
推动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行政村,确保村干部工资逐步达1000元以上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意见》提出,按照“延伸乡村、覆盖县域、均等服务”的思路,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推动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行政村。
同时,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农民的能力。采取省市补助、县级统筹、村集体收入自我保障的办法,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级办公经费补助等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村干部工资逐步达到1000元以上,保障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财力需要。
生态发展镇政府正常运转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市级财政定额支持,省级财政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