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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加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文章来源: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更新时间:2010-2-9 9:41:36

  近年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力度。通过采取加强协调指导、制订改革计划、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逐步健全农村改革激励机制等手段,因地制宜,多途径推进改革。

  2009年是北京改革力度最大、进度最快的一年。截至2009年年末,全市完成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乡村达到812个,占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19.4%,其中丰台区除4个村外,其余66个村全部完成改革,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94%,怀柔区已完成70%以上村的改革,昌平区仅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底就完成改革村54个,是前5年完成总和的2.1倍,各区县大幅加快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

  区县重视,制定计划有序推进。2009年,按照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各区县普遍建立健全了以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顺义、怀柔、通州、昌平等区县成立了改革工作指导组,深入乡村指导工作,对推进改革发挥了关键作用。怀柔区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了由区农工委、区经管站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起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工作方案。聘请了9名熟悉农村工作、参与组织和实施历次农村重大改革的老同志组成政策研究指导组,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于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从区直属单位抽调56名干部组建了14个工作督导组,每个督导组负责一个镇乡,与镇乡共同深入试点村,按照统一程序、标准,严格操作规范,对改革的全过程进行督导、指导,做到“改革不完,队伍不撤”。另外,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区县年度改革工作计划,提出改革的具体措施、办法和目标,增强了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整体性和预见性,有序推进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地制宜,多种途径推进改革。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村施改、一村一策的原则,多途径、多方式稳步推进改革。在过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受改制时政策和思想认识的局限,集体资产量化的比例较低,集体股占的比例较高,有些应该列入量化范围的人员也没有完全列入。因此,丰台区在深化改革中,一方面,增大集体资产量化的比例,大幅提高个人股的量化比例,集体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股本的30%。另一方面,扩大集体资产量化人员范围,将量化人员范围扩大到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成员在乡村集体的劳动农龄在量化股权时均有体现。同时,按照北京市有关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加快对转居转工、户口迁移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滞留的集体资产进行处置。目前,丰台区已有31个村完成或部分完成了资产处置,共处置资产8.4亿元,涉及5.1万人,对维护村民的财产权益、保证农村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昌平区在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和模式。为了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首创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股;为了保持土地确权政策的连续性,在已确权确利村设置土地确权股;为了解决新老户矛盾突出问题,设置了户龄股。目前,北京郊区推动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大部分乡村普遍通过“存量资产量化”方式推进改革;二是部分山区乡村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推进改革;三是一些集体资产较大、产业发展较好的村,通过社员入股,以农民投资为主体推进改革。

  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基层改革积极性。为了推动改革,部分区县建立了改革工作的激励机制。昌平区、怀柔区对完成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村给予5万元的奖励或补贴;顺义区采取由区里统一承担公告、清产核资、材料印刷费等费用支持基层改革工作;门头沟区明确提出,将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与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对完成改制的村优先给予扶持。这些措施对推进改革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通过探索和创新,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壮大了集体经济,富裕了农民,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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