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农民就医年内可刷卡
文章来源:沈阳晚报 更新时间:2010-2-9 9:33:56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月5日,2010年沈阳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沈阳市虽然不是试点城市,但也要提前做好推进的各项准备工作。年内,将根据国家、省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改革试点,注意总结积累,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新农合:参合农民就医“一卡通”
在新农合方面,今年将确保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增加政府投入和农民个人缴费比例,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达到130元以上,农民个人缴费达到30元;科学调整补偿比例。在补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相关补偿政策,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支付限额要保持在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今年,沈阳还将实现全市参合农民在区县(市)刷卡就医,“一卡通”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方便农民看病就医;探索总额预付和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基层医疗改革:医生要下乡、上门巡诊
今年,沈阳市将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权益。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市政府要求,今年2月底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同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6月底前要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重点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模式将发生巨大改变,市级医院医生要下基层服务,乡镇医院医生要下乡巡诊。将组织300名市级以上医院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生在基层服务不少于14天,保证一定数量的大医院医生在基层服务;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将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六成市民有健康档案
今年,沈阳将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内容:
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年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30%;
继续开展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综合防治指导服务;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以及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对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生殖道感染、乳腺癌和宫颈癌等常见病检查;
为农村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孕前和孕早期妇女补服叶酸、孕中期超声筛查、住院分娩补助等服务;
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
公立医院改革:沈阳将做些什么?
一是要尽快制定《沈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全市医疗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原则、标准,严格准入管理;
二是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处理机制,并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三是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年底前建立以居民健康管理、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市级医疗卫生信息化基础平台;
四是继续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和品牌专科医院建设,建成以医院、第四医院、奉天医院为核心的东部、北部、西部三大区域医疗中心,市七院、骨科医院、妇婴医院和市儿童医院等品牌专科医院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沈阳市医疗服务水平;
五是积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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