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出47条惠农措施 发展村镇小额贷款公司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0-1-11 9:34:28
近日,广西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出47条强农惠农措施,从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发展、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农村商品市场环境等5方面,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据了解,47条措施的重中之重是支持各专业银行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和支持发展村镇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将进驻农村
农村市场要发展,钱是不可缺少的“动力”。
自治区工商局表示,我区各级工商机关要发挥政策、法律、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支持各专业银行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试点工作,推进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股权出质出资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引导和支持各专业银行为涉农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贷款融资。
返乡农民工创业获更多支持
今后,各级工商机关对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返乡农民工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将放宽出资限制、企业住所权属证明、涉农企业经营范围要求等,鼓励农村企业走向规模化经营。
对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商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对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人,一律免予工商登记。
构建区域性农贸连锁购销网络
鼓励和支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设立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专销区或专销点。鼓励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通过设立农资销售网点或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等方式,构建区域性农资连锁购销网络。
积极鼓励农民通过集贸市场出售自产的粮食,品种、数量均不受限制,促进粮食的有序流通;支持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帮扶国有粮食企业发挥粮食收储加工运销方面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确保全区粮食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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