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农合规定出台 农民最高可报四万五千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9-12-22 9:56:50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该市刚出台的《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规定,明年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看病住院补偿可达每人每年4.5万元,比今年增加1万元。在缴费时限后出生的新生儿,明年也可享受新农合报销。
明年,该市参加新农合农民的个人筹资标准,由今年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140元,增加部分由各级财政负担。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60元,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60元。
按规定,该市将降低参加新农合农民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补偿比总体提高了5个百分点。其中起付线乡级为150元至200元,住院补偿比为75%;县级为300元至400元,住院补偿比为65%。今后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如果新生儿父母当年已参加了新农合,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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